「MeToo,申訴了,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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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晚上,無意間轉到公視主題之夜,「MeToo,說出來,然後呢」,節目中邀請遭受性騷、性侵的受害者,分享他們在遭受侵害後要不要說出來,面對來自自己內心的掙扎,他人的眼光,我特別的佩服他們能夠在公眾面前坦然說出自己的遭遇,但「然後呢?」,分享我在案件處理中不同角度的觀察。

 

這天,朋友打電話給我說小方被同事小P性騷擾,小方提出申訴,但現在小方身疲力盡,身心痛苦,希望我能給予協助,我接手案件後,發現案件已經進入第三次審議,再開調查程序,到此,已經經過了二年時間了。

 

我傾聽小方訴說案發過程,期間主管對這件事的反應及處理,小P在網路上的發文對他造成的傷害等,閱讀這期間雙方提出的文件,撰寫小方的陳述意見書狀,EMail寄給小方,等了二天沒有回應,我再發Mail、簡訊請小方與我聯繫,一樣石沈大海沒有回應,透過朋友聯繫請小方務必與我聯絡,二天後近中午時間小方來電,電話那頭的他彷彿剛睡醒,對我抱歉的說他這幾天情緒不好,所以沒有接電話。

 

性犯罪(含性騷擾、性侵害)的特性是大多數是密室犯案,除了在公車上的性騷、當眾說黃色笑話、網路留言等較容易舉證外,大部份性犯罪都面臨舉證的難題,這也是很多被害人陷入內耗的原因,無法舉證,或轉而責怪自己為什麼要跟對方獨處,更嚴重的甚至質問自己是否有不當的言行讓對方侵害自己等等。

 

想與你聊,無關法律的真心話

親愛的,我想跟你說,無論結果如何,忘記這件事,向前走吧

 

你可能會質疑,這樣不是輕易放過加害者嗎?若不給加害者一個教訓,他可能還會對其他人下手!是的,你說的都是對的!

 

我曾思考MeToo的目的是什麼?是讓加害者名譽掃地、萬劫不復嗎?

前文提到小方已經歷經了二年的審議,我接手時小方已經可以平靜、流利的告訴我發生的經過,可以想見同樣的內容他已經講述過無數次,就像播放CD一樣的準確,小方的痛苦不是沒有勇氣說出來,而是單位的回應與處理及小P在網路上的PO文,讓他情緒難平,原先陪伴的朋友都已經離開,身邊的朋友只剩男友及一位長輩支持著他。

 

二年的時間有多長呢?可以讓一個新生兒學會走路、牙牙學語,而小方的困境不僅僅是停留在原地,還深陷泥沼無法自拔,身邊朋友的離開讓小方陷入孤立無援的哀愁,這也能理解,對我而言,處理完這個案件,就要奔赴下一個案件,朋友也一樣要奔赴屬於他們自己的戰場,這是沒有同理心嗎?你要知道「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魯迅),我覺得痛苦萬分的事,在他人眼裡也許不值一提,我可以理解你的處境,但無法有相同的悲喜。

 

該怎麼讓自己走出泥沼呢?我的淺見:

1.需要傾訴時,可以找專業的心理輔導、諮商(性騷法第11條),才不會讓親友的意見、來去左右你的情緒。

2.睡個好覺。這不是開玩笑,你有沒有感覺白天沒處理好的情緒容易在夜間被放大,一齣齣內心戲不斷上演,讓你輾轉反側,以致於晚上不睡,早上不起,陷入無止盡的惡性循環中,沒有力氣也沒有勇氣面對,生活只剩下憂鬱。

親愛的,在結束一天工作的時候,告訴自己今天我盡全力了,睡個好覺,醒來再重新積攢新的勇氣,繼續往前走。

3.肯定自己的勇敢無懼:是我認為MeToo的目的,直面自己的恐懼、他人的眼光。

親愛的你真的很勇敢,你做到了勇敢無懼,你走的每一步都不會浪費,它會形塑日後堅強的你。

 

寫在最後: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腓立比書 3:13-14)。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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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律師,在別人的案件中看見人性、體驗人生,是幸運的,常常與朋友分享案件背後的人生課題,朋友說你這麼愛講故事,就把它寫下來吧,所以我們就來聊聊無關法律的生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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