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夫妻雙方都希望孩子跟著自己,但實際生活中不可能同時與兩人一起生活(除非離婚後仍同住)。因此,小孩監護權往往成為雙方爭奪的焦點。本文將帶您深入了解:什麼是監護權?監護權到幾歲?法官怎麼判?想爭取監護權該怎麼準備?
一、小孩監護權是什麼?要養到幾歲? 依據《民法》第1055條與第12條,監護權(又稱親權)包含對未成年子女的照顧與管教義務,直到孩子年滿18歲成年為止。
監護權包含兩大部分:- 人身監護:包括住處決定、教育選擇、醫療照顧、生活安排等。
- 財產監護:包含管理、使用、收益與必要時處分子女的財產。
二、如何取得監護權?協議與裁判兩種方式
- 協議:雙方於離婚協議中約定監護人,並可託律師協助談妥扶養費、探視等細節。
- 裁判:協議不成時,由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判斷歸屬。
三、監護權怎麼判?法官審酌8大標準 根據《民法》第1055-1條,法院會從以下8個原則綜合判斷:
- 照護之繼續性原則:誰一直照顧小孩,維持現狀有利穩定發展。
- 嬰幼兒之母親優先原則:母親哺乳與依賴性強的情況下,嬰幼兒會傾向判給媽媽。
- 子女意思尊重原則:年齡足夠的小孩有表達意願的機會。
- 父母適性衡量原則:考量健康、品行、經濟、生活等條件與子女互動。
- 手足同親原則:避免兄弟姊妹分開撫養,傾向集中監護。
- 主要照顧者原則:從飲食、起居、教育、就醫等面向判斷誰是主要照顧者。
- 善意父母原則:願意配合對方探視安排、鼓勵親子交流者會被加分。
- 心理上父母原則:小孩在情感上最依賴的對象為關鍵參考依據。
四、監護權官司為什麼請律師會比較有利?
- 請律師代表是責任感與財力的象徵,法官會感受到家長的重視程度。
- 專業律師擅長證據蒐集、書狀撰寫與法庭攻防,可提升勝訴機率。
- 許多家事案件難以二度訴請,錯過第一次可能無法翻盤。
五、沒有錢請律師怎麼辦?
- 可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合法免費諮詢資源。
- 多數律師可協商分期付款。
- 若無穩定經濟來源,應理性評估是否能提供小孩穩定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