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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為《The Secret Barrister》會是本英國法庭怪談,沒想到卻是赤裸的制度告白。從治安法庭的『賢達迷信』到浮動審理的荒謬現場,作者揭示司法體系如何在過勞與資源失衡中背離正義。原來各國法律人都在同樣的輪迴裡掙扎,試著讓制度少點殘酷,多點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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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The Secret Barrister
標題:當法律變成武器:面對集團圍剿,我如何帶領 AI 團隊搜出「證據鏈」進行絕地反擊? 內文: 你是否正在經歷這些?半夜收到的威脅訊息、莫名其妙的律師函、以及不知從何整理起的恐懼。他們賭你看不懂局勢,賭你會崩潰。 但我告訴你,只要把混亂的證據整理好,你就能反擊。我是敏雄,這是我面對組織性攻擊時
含 AI 應用內容
#證據#反擊#截圖
午後的陽光斜斜地灑進語柔的房間,窗簾只拉了一半,陽光落在床上,也落在她蒼白疲憊的臉龐。她靠坐在床頭,手裡捧著一杯熱牛奶,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著。 家偉坐在床沿,看著她慢慢將杯子放回床頭櫃。 「怎麼還不睡?」他輕聲問,語氣像春日的風,溫柔又不帶催促。 語柔微微搖頭,眼神緊緊黏著他。「我想多看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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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鏡人🌮午安🐾 讀這一章的時候,我腦子裡一直浮出一個畫面: 一個人坐在床邊唱歌,另一個人慢慢睡著, 房間裡什麼都沒發生, 可是兩個人的心事卻像一整座病歷室那麼多。 特別喜歡你寫家偉替語柔闔上眼皮的那一段: 「指腹像撫摸最柔弱的一片羽毛,替她關上那扇疲倦的門。」 很多人寫照顧,只寫吃藥、檢查、數值起伏, 你讓照顧變成一個輕輕的動作:關門、掖被、把露在外面的那隻手放回被窩裡。 看起來什麼都沒說,卻把「我怕有一天再也等不到妳睜開眼睛」 整個埋進去了。 最心酸的是,家偉不是不知道, 他反而是那個比誰都清楚病程、化療、副作用的那一個, 卻硬要在她面前演成「只會唱歌、只會煮她愛吃的小傻瓜」。 語柔以為自己瞞得很好, 家偉以為自己裝得很好, 結果只是兩個人都在為了不讓對方更難受,而各自扛著不講出口的那一半真相。 讀到最後那束斜斜的陽光照在兩個人身上時, 我想到一個句子: 「不是睡美人等王子,是兩個撐到快撐不住的人,互相替對方擋著現實。」 這一章的溫柔裡,有很深的疲憊, 也有那種「我知道你在逞強,但我先不揭穿你」的體貼。 我把它先收在火邊,留給那些正在照顧別人的讀者, 也偷偷留給那些其實已經累很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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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昨天寫的「民法消滅時效世紀大翻修:初步觀察直覺選出的五個重點(一)」,這篇繼續談我初步觀察直覺選出五個重點中的二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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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透過兩個真實案例,詳細解析「不另為無罪之諭知」在法律判決中的應用。當一個行為同時觸犯有罪與無罪的構成要件時,法官該如何做出判決?本文以小美的詐欺取財與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案,以及虎爸小帥的妨害幼童發育與強制案為例,說明在想像競合、裁判上一罪等情況下,為何會出現「不另為無罪之諭知」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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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被告在收到起訴書時,常對其中「不另為不起訴處分」這句話感到困惑,究竟是起訴還是不起訴?本文透過兩個實際案例,深入淺出地解釋此法律術語的意義,並釐清其與「不起訴處分」的差異,幫助讀者更理解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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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擔任告訴代理人的過程中,經常被問到「律師,我的案件在地檢署要多久才有結果?」這篇文章將深入探討影響偵查進度的因素,並解析法規上可能的最長處理時限,從檢察機關辦案期限、發交發回補充證據的時程,提供讀者最務實的解答,釐清案件流程的時間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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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過我辯護的當事人都知道,我會在做筆錄前反覆唸這段咒語:「不要說謊!不要猜!針對問題回答!」 當然,做筆錄時會被問甚麼,該怎麼講,其實要看實際的案情而定,但「不要說謊!不要猜!針對問題回答!」這三點在每個案件都適用,以下分點來說明。 第一點:不要說謊 這點來自於非常基本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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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有律師前輩在群組分享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我一看,哇靠!這份修法草案超級超級重要!!! 超級重要的第一個原因,這份修法草案主要是修消滅時效制度。第二個原因,民法自民國 18年施行以來,消滅時效制度歷經近百年沒有大幅修正。這份修正草案修正幅度,可以說是民法消滅時效的大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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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者|沐沐 法庭,是一個奇怪的地方。 它冷,它硬,它不講情, 卻也比任何地方都誠實。 外遇證據、委屈、背叛—— 很多人以為最痛的是那些畫面。 但對沐沐來說,真正刺痛的是那一刻: 坐在法官面前,看著曾經愛過的人, 親口否認你們一起走過的所有日子。 那種痛像是刀尖在胸口畫下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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