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受益人不是你,就與你無關?
你以為保險是節稅工具,其實是稅務地雷?
最近一則網路新聞分享之案例讓我們再次敲響警鐘
一位洪小姐的姐姐,在罹癌後兩年內,以躉繳方式購買94張保單(萬能壽險+利變養老險),受益人卻全數寫給洪小姐主持的寺廟。
幾年後姐姐過世,洪小姐收到**國稅局開出的遺產稅單,金額高達 2,180 萬元!**她以為繳完稅就能領保險金,沒想到——保險公司:對不起,妳不是受益人,不能領。
她氣得上法院告保險公司,結果法院說:「契約寫誰就是誰,國稅局不是保險公司的主管機關。」最後結果:洪小姐領不到一毛保險金,卻倒貼 2,180 萬元繳稅。完全冤枉卻無處伸冤。
為什麼會被課遺產稅?
國稅局依照實質課稅原則,認定這些保單是被保人(姐姐)生前財產的一部分,通常的理由如下:
以高額躉繳方式密集投保
保單屬於投資型或其他非人壽保險
明顯具有資產移轉或規避稅負之意圖
即使受益人是宗教團體,但卻因為實質課稅被抓回來當作遺產。此外,若繼承人是受益人並且受被繼承人只是捐贈給該宗教團體,但只要該宗教團體不符合公益免稅資格,也仍會列入應稅遺產!
【LY提醒|想透過保險進行財產傳承,千萬別忽略這三步驟】:
親人過世後,第一件事不是辦理保險理賠,而是申請「國稅局財產清冊」,檢視名下是否有不明資產或投保紀錄。
若發現保單受益人不是自己、或為投資型保單時,請儘速與稅務顧問討論:是否涉及遺產稅風險?
評估風險後,必要時於三個月內申請「拋棄繼承」,避免承擔超出資產的遺產稅或債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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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擔心家中長輩的保單結構會讓繼承人承擔不必要的風險,
歡迎來電 LY會計師事務所,我們可提供保單結構、受益人安排與遺產稅風險之健檢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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