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跟在PIKABU上認識好些日子的網友見面了,我們聊得蠻熱絡的,兩個人都不是句點王,都能很好地丟球、接球。
上到基隆的制高點時,我們擁抱了,牽手了。接下來,他想接吻。
我說,不想要。「為什麼?」對方問
「有安全上的顧慮吧」我回答
對於安全這件事我還是非常講究的。10、69都不做就不說了,接吻我也覺得不太妥當。親臉頰也就夠了。
今天早上,對方就說、那麼這樣的話,不一定能繼續了。
這樣的關係,很明顯就不是愛了;
愛是能夠接受對方所不願意的事,等他自發。
不過我開始在思考:其實,我也許真的不是同性戀。
對於口交與性交,沒有什麼非要不可的程度,甚至極度排斥肛交---在醫學上已經從生理結構的角度證明那個部位本來就不是用來做愛的,為什麼還會有人想要被進入?我不懂!那樣傷害別人的肛門,真的是愛嗎?我真的無法理解。
69(口交)雖然好像比較不具有傷害性,但也有潛在的體液V.S唾液潛在的感染危險。
同性戀們會說戴套或PREP用藥之類的萬無一失說詞,但是,真的嗎?袋子會破會脫落,PREP能夠證明100%的有效嗎?
我想我永遠無法理解,為了一時的歡愉,這些同志擺上了健康損益表上,多麼不划算的交易。
然後我突然發覺一件事:我可能是喜歡耽美的無性戀者。不能確定,但目前看起來是這樣。
我很喜歡霸王丸與緋雨閒丸這樣的配對,也始終忘不了校園同志戀愛劇中穿著制服的兩個男生清純的模樣。我一直在追尋那樣單純的情感。

仕魂裏的霸王丸與緋雨閒丸
突然覺得,沒有伴侶,其實也挺好,至少我的後庭與前庭都不必飽受折磨或擔負著病毒纏繞一生的危險。
只是,問題還是一樣:在直男與同志之間,還是沒有我的座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