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車禍意外發生率最高,道路交通環境密集,無論市區、鄉道巷弄或高速公路,每天都發生不同程度的車禍事故。許多人在發生車禍後第一時間會慌張、不知道該怎麼做,甚至緊張到忘記排檔,導致車輛滑行,監控畫面幽靈駕駛等等,了解「第一時間的正確動作方式」比事後任何補救都還重要,以免發生二次車禍導致肇事原因,被撞還要分二段式車禍賠償對方體財損。
目錄
一、車輛打雙黃燈警示後方來車
二、車輛檔位為P檔還是N檔
三、擺放警告標誌
四、確定人車安全
五、不移動車輛及安全地方
六、報警車禍位置、人員傷勢情況
七、維持交通順暢等待救援
八、車禍新聞案例
九、結論
一、車輛打雙黃燈警示後方來車
1. 提醒後方車輛「前方異常」
雙黃燈會讓後車即時注意到:
- 前方車輛靜止不動
- 前方可能有事故或障礙物
- 後方車輛需提前減速
尤其在台灣車流量大的市區或夜間視線不佳的道路,雙黃燈能有效防止追撞。
2. 避免二次事故
很多重大車禍不是第一次撞,而是:
- 後車未注意
- 未保持安全距離
- 看不清前方事故
雙黃燈能在第一時間提升辨識度,使後方來車更早反應,降低二次追撞。
3. 告知其他用路者「車輛異常停靠」
不管是:
- 車禍
- 車輛拋錨
- 輪胎爆胎
- 動力失效
雙黃燈就是一種「警示符號」,提示附近駕駛提高警覺、放慢速度。
4. 雙黃燈也是一種禮讓上暗號
車潮眾多情況下,車況雍塞,欲變換車道後方車輛禮讓時,車輛可以打雙黃燈,是一種禮貌上謝謝,車燈上語言,感謝彼此。
二、車輛檔位為P檔還是N檔
車禍後應將車輛排入 N(空)檔,並同時踩住煞車和拉起手煞車,以切斷動力並防止車輛滑動。絕對不要在車輛移動時排入 P(停車)檔,否則可能造成車輛損壞。 若車輛不幸暴衝,應立即排入 N 檔以切斷動力,讓駕駛人有機會靠手煞車進行煞車。
三、擺放警告標誌
· 一般道路:30 公尺
· 快速道路:50~100 公尺
· 高速公路:100 公尺以上
· 壅塞路段:後車箱位置
四、確定人車安全
· 為避免二次事故
· 盡量站到護欄後方
· 絕對不要站在車後或車旁
· 小朋友要抱離路肩
五、不移動車輛及安全地方
· 警察無法釐清肇責
· 保險公司無法判定誰過失較大
· 導致雙方調解上責任比例糾紛
· 可能被認定為「妨礙交通」
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條第4款規定,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但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或有人受傷且當事人均同意移置車輛時,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六、報警車禍位置、人員傷勢情況
· 撥打「110」或「1968 APP」
· 車禍車輛所在位置
· 雙方車損及體傷人數
· 受傷情況
七、維持交通順暢及等待救援
現場指揮應以交通順暢、不妨礙交通為重要任務,並由具備資格的警察負責交通指揮。若有傷患,應優先救護並立即通報救護車送醫。在警方到場處理前,務必保持現場完整,設置警示標誌,路人可協助靠邊指揮提醒後方車輛,以免發生二次事故受傷。
八、車禍新聞案例
鄉村道路無號誌路口,兩台汽車直行發生A3車禍,雙方車輛均車輛移動,尚未拍照及現場畫線車輛位置。
未先做好功課,面臨的問題如下
· 無法判斷雙方碰撞點
· 若無車禍影片僅能路權為優先考量
· 是否有停等、禮讓行為
· 左方車及右方車輛歸屬認定
· 通常判定為肇事主、次因
九、結論
當我們遇到車禍,難免都受驚嚇導致腦袋空白瞬間,在無法恢復正常意識之前,先別貿然做出錯誤示範,車上都需要有緊急聯絡人或保險業務員及車禍顧問專業人士,先冷靜平復心情再開始車禍處理的第一步驟,不論,遇到任何情況,雙黃燈都是首要條件,提醒後方車輛及用路人,千萬記得 都要報警處理,取得車禍證明,才能辦理後續調解、保險理賠相關程序。小李將前篇『車禍當下我該怎麼辦?千萬別裝傻!』細節再做一個簡單的分解,若有相關疑問,可以跟我做探討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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