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傷沒有時程表,存款繼承慢慢來就好。
存款繼承流程雖然繁瑣,但不必心急,一步一步來,才能安心完成。
銀行不是為難你,而是在替大家把關。
各種繼承程序第一步:
完成死亡登記領到除戶謄本後,才可辦理各種繼承程序,申請方式詳見:親人往生離開後,死亡登記/除戶登記怎麼辦理?
存款繼承的2種方式:小額繼承VS.一般繼承
存款繼承依金額多寡與銀行規定,實務上可區分為 「小額繼承」 與 「一般繼承」,兩者在程序與文件要求上有所不同。
一.小額繼承
係指往生者於同一銀行(各分行間)之存款金額,合計在新臺幣三萬元(或等值外幣)以下者,得適用小額繼承之簡化辦理程序,僅須其中一名繼承人出面申請並切結即可辦理,正常情況下文件齊備約莫30分鐘到1小時即可完成申請。
應備文件:
- 往生者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擇一
- 出面繼承人3個月內申請之現戶謄本,記事不省略
- 出面繼承人的身分證正本與便章
- 往生者的存摺、定存單(遺失通常可當場切結,部分農會須現場繳手續費補發後才能辦理)
原則上小額繼承不需要遺產稅完稅證明書/免稅證明書,但實務上銀行謹慎起見仍常會要求須一併提供。
二.一般繼承:
往生者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分行加起來,只要存款達 3 萬元(含)以上,就不能用小額繼承,須辦理一般繼承。
應備文件:
- 往生者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擇一
- 往生者戶籍謄本手抄本(僅有民國 86 年以前辦出生登記的人,才申請得到手抄本)。
- 全體繼承人3個月內申請之現戶謄本,記事不省略
- 全體繼承人的身分證
- 遺產稅完稅證明書/免稅證明書正本
- 繼承人中如有未能親自會同到場辦理者,須提供印鑑證明,並於委託書上親自簽名加蓋印鑑章。
- 往生者的存摺、定存單、未使用完的空白支票(遺失通常可當場切結,部分農會須現場繳手續費補發後才能辦理)
- 如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法院拋棄繼承備查函正本

存款繼承應備文件
到何處辦理存款繼承?原行辦理VS.跨行辦理
目前多家銀行皆可跨行辦理,但建議要先於銀行確定帳戶類型與分行規定,例如有支票帳戶者須回原分行,存款金額較鉅額者其他分行有承擔風險考量會不太願意幫忙受理。
另外農會原則上無法受理跨分部辦理,皆須回原本開立帳戶之農會辦理。
給付方式
- 開立支票
- 匯款:如果每位繼承人分配到的金額不同須要分別匯款,通常會需要遺產分割協議書與印鑑證明
- 現金
注意事項:
- 如遺產中尚有上市(櫃)股票,應先完成股票繼承手續,待股票過戶完成後,始得辦理其所綁定證券戶交割帳戶之銀行存款繼承。
- 倘若往生者名下已無股票,惟仍保留交割帳戶者,亦應先行辦理證券戶銷戶手續,方可續行相關存款繼承程序。。
- 每家銀行規定有些許不同,普遍來說信用合作社、農會、外商銀行會較嚴格(例如未會同者身分證正本與印鑑章也須提供),建議可以先電話確認。
不辦存款繼承會被罰嗎?
存款繼承沒有期限,可以慢慢找時間辦理,若真的身心俱疲沒有心力或是金額不值得大家舟車勞頓會同辦理,不繼承銷戶也沒有什麼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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