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繁忙的交通環境中,許多車主有一個危險的誤區:「我有買政府規定的強制險,撞到人應該有賠吧?」

身為您的風險顧問毛毛,我必須誠實地告訴您:強制險是賠給對方的「保命錢」,而不是保護您的「救命錢」。
1. 強制險的「先天缺陷」:不賠任何財物損失 試想一下,如果今天不小心發生追撞,對方人沒事,但保險桿凹陷、車燈破裂。
- 強制險理賠金額:0 元。
- 您的自掏腰包金額:100% 維修費。 如果不幸撞上的是當今街頭常見的豪華進口車或超跑,維修費用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這筆錢將直接衝擊您的存款與家庭生計。
- 第三人責任險中的「財損」項目,正是為了抵擋這筆鉅額賠償而生。
2. 體傷額度的「殘酷現實」:20 萬醫療費夠嗎? 強制險的傷害醫療上限僅 20 萬元,且有嚴格的分項給付標準(如看護費每日限額、輔具限額)。若發生嚴重車禍導致對方需長期復健、無法工作,法院判決的賠償金往往是數百萬起跳。
- 中間的差額(判決金 - 強制險),就是您必須獨自承擔的債務。
- 第三人責任險的「體傷」項目,就是為了填補這個巨大的財務黑洞。
毛毛總結: 第三人責任險不是為了應付法規,而是為了**「轉嫁無法承擔的風險」**。它用相對低廉的保費,換取百萬甚至千萬級別的防護網。在路上,我們無法控制別人的駕駛行為,但我們可以控制意外發生時,不讓自己的家庭經濟崩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