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約不是形式,它定義了你未來在公司的所有權利
📌 30 秒青年自保摘要
為什麼這是出社會必修課? 很多年輕人以為合約是形式,公司給什麼就簽什麼,結果發現薪資算法有問題才懊悔。月薪看起來三萬五,但底薪只有二萬八,加班費和資遣費都用底薪算會縮水慘。更多人被老闆用「責任制」唬弄無償加班,但法律上責任制有嚴格定義,絕大多數工作根本不適用。這篇文章拆解薪資、工時、加班費三大陷阱。
✅ 核心要點:加班費、資遣費、勞退金都用「工資」算,底薪被做低權益全縮水
✅ 常見陷阱:月薪拆成一堆名目壓低底薪,未來加班費算得很心酸
✅ 自保動作:看清楚每月固定領到的錢被歸在哪個名目下
✅ 法律錯誤:以為所有工作都能用責任制,但法律有嚴格定義且要書面約定
✅ 責任制真相:必須是勞動部核定公告的特定工作,還要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
✅ 加班補休:選擇權在勞工,合約寫死「一律補休」可能無效
📖 本文內容
▍「快快簽」讓你的權益「睡著了」
🤔 「律師,我合約都簽了,現在才發現薪水算法有問題,怎麼辦?」
這大概是我在諮詢時,最常聽到的年輕朋友的懊悔。
很多人以為合約嘛,不就是個形式,公司給什麼就簽什麼,快快搞定好上班。但就是這個「快快簽」,常常讓自己未來的權益「睡著了」,等到出包了才驚醒,那時候要再把事情喬回來,可就得費上好一番功夫啦。
▍法律怎麼說
上一篇我們談了怎麼在「面試階段」避開那些明顯的詐騙跟違法地雷。今天,我們要更進一步,當你手上拿著一份熱騰騰的勞動契約,在簽下大名的前一刻,到底該用什麼樣的「法律放大鏡」來檢視它?
這張紙,定義了你未來在這家公司的權利與義務。看懂它,是保護你自己的第一步。
▍陷阱一:薪資條款的魔鬼細節—你的「月薪」真的等於「工資」嗎?
這點超級重要,也是最多人忽略的坑。
很多公司給的薪資單看起來很漂亮,月薪三萬五、四萬,但你仔細看,它可能會被拆解成:
「底薪 28,000 + 伙食津貼 2,400 + 全勤獎金 3,000 + 職務加給 1,600 = 35,000 元」
你看,數字總額一樣,但問題就出在那個「底薪」上。
💰 為什麼底薪這麼重要?
因為法律上,你未來計算:
- 加班費
- 資遣費
- 勞工退休金提撥
的基礎,是你的**「工資」**。
⚖️ 「工資」的法律定義
而「工資」的定義是**「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薪金、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
「經常性給與」是關鍵!
如果公司用各種名目把你的底薪壓得特別低,未來可能會發生兩大麻煩:
麻煩一:加班費縮水
你的加班費是用「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去計算的,這個數字跟你的「工資」總額直接相關。如果底薪被刻意做低,你的加班會加得非常心酸。
麻煩二:權益受損
萬一哪天要算資遣費,或是公司要幫你提撥的百分之六勞退金,計算的基礎數字都變低了。
🔍 簽約前必看
所以,拿到合約時,你千萬要睜大眼睛看看,你每個月「固定可以領到」的錢,到底被歸類在哪個名目下。如果底薪低得不合理,你就有權利提出疑問。
▍陷阱二:工時與「假責任制」的真相
合約上一定會寫工作時間。根據《勞基法》,一般勞工的正常工時是**「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這很單純。但真正的地雷,是那個常常被老闆掛在嘴邊的**「責任制」**。
🚨 老闆最愛的話術
實務上,**一堆老闆根本是濫用這個詞!**他們會說:
- 「我們是新創公司,大家都是責任制,事情做完才能走喔」
- 「業務人員嘛,本來就是責任制,沒有在算加班費的」
這完全是想佔你便宜啦!
⚖️ 責任制的法律真相
「責任制」(法律上的正式名稱是「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在法律上是有非常嚴格定義的!
它必須:
- 是勞動部核定公告的特定工作者(例如部分高階主管、特定專業人員)
- 雇主還必須跟勞工**「另行書面約定」**
- 並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備」
才算數。
💼 絕大多數工作不適用
絕大多數的辦公室行政、行銷、設計、基層服務人員,根本就不適用責任制!
如果你的工作不符合法定要件,老闆卻在合約或口頭上用「責任制」來要求你無償加班,這就是違法的。所有超過正常工時的部分,都應該計算加班費。
▍陷阱三:加班費與補休的「選擇題」
加班,是許多職場人的日常。但加班後的補償,法律規定得清清楚楚。
💵 法律的原則:「加班要給錢!」
至於年輕朋友常問的「加班換補休」,是可以的。但這裡有個天大的重點,就是——選擇權在你身上!
⚖️ 選擇權在勞工
法律規定,加班後,雇主應該要將:
- 加班費的數額
- 補休的時數
讓勞工知道,並由**「勞工自己選擇」**要領加班費,還是要換成補休。
🚨 合約寫死「一律補休」可能無效
如果合約上直接寫死**「本公司加班一律採補休制度」**,這條款本身就很有問題,已經違反了法律給予勞工選擇權的意旨,是可能無效的喔!
💰 補休沒休完要給錢
而且,這個補休如果因為離職、年度終結等原因沒有休完,老闆還是要把加班費算清楚,吐出來還給你。
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啊!
💡 林律師的提醒
我知道,當你面對未來的上司或人資,拿著合約一條一條地問,心裡難免會覺得彆扭,好像自己很不上道、很怕被當成「麻煩人物」。
但請你換個角度想:這份文件,可能影響你未來好幾個月、好幾年,甚至是更長的職涯生活。它是一切勞動條件的基礎。
一份值得你投入心力、也尊重人才的公司,會願意跟你把遊戲規則講清楚、問明白。
✓ 給青年勞工的勞動契約自保守則:
薪資條款必看:
- 月薪被拆成哪些名目?底薪是多少?
- 加班費、資遣費、勞退金都用「工資」算
- 底薪被刻意做低,未來所有權益都縮水
- 看清楚每月固定領到的錢歸在哪個名目
工時與責任制:
- 正常工時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
- 責任制要勞動部核定+書面約定+報主管機關核備
- 行政、行銷、設計、基層服務人員不適用責任制
- 老闆用責任制要求無償加班是違法的
加班費與補休:
- 法律原則是「加班要給錢」
- 選擇領錢或補休的權利在勞工
- 合約寫死「一律補休」可能無效
- 補休沒休完老闆要把加班費吐出來
你的「較真」,不是找碴,而是對自己負責任的開始。在簽下名字之前多花三十分鐘看清楚,遠比事後花三個月去勞資調解、跑法院來得輕鬆太多了。這份謹慎,是你進入職場最該具備的專業態度之一。
📜 專業聲明
本文核心源自林博士親歷卷宗與實務觀察,並運用 AI 技術進行結構化整理,具體個案仍需尋求林博士專業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 參考資料區
• 《勞動基準法》:規定了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包括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退休、職業災害補償等,是保障勞工權益最重要的法律。
• 以上法條可參考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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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個案狀況仍有不同,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進行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