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蘭姐五十歲那年,有人第一次認真吃她炸的東西。
不是邊走邊啃,而是站在攤位前,把炸天婦羅送進嘴裡,慢慢嚼,然後閉上眼睛。那個年輕人嚼完,看著她。
「老闆娘,妳在哪裡學的?」
蘭姐愣住。她在基隆廟口炸了二十五年,從來沒人問過這個。客人只會問多少錢,能不能便宜,可不可以炸酥一點。
「沒有啦,就隨便炸炸。」
她擦擦手,轉身繼續炸下一鍋。
年輕人沒走。他看著她的動作,裹粉的手法、控油的時機、起鍋瀝油的角度。
「這不是隨便炸炸。麵衣比例、溫度掌握,這是日式天婦羅的技法。」
他頓了頓。
「妳應該去開餐廳,不是在夜市炸鹹酥雞。」
蘭姐沒回話。那句話像一根針,扎進心臟最深的地方。
那晚收攤後,她坐在廟口空蕩蕩的走道上,打開手機相簿。裡面有三百多張照片,全是她深夜在廚房做的料理。煎和牛、烤鴨胸、手工義大利麵、焦糖布蕾。每一張都擺盤精緻,打了燈光,像餐廳菜單照片。
但從來沒有人看過。
她滑著那些照片,想起二十五歲那年。她捧著一本法國料理雜誌,跟丈夫說,我想開一間餐廳,有格調的裝修、有專屬菜單、客人要預約的那種。丈夫笑她。
「妳一個做工的,做什麼白日夢呢?」
她把雜誌收起來,穿上圍裙,走進廟口的炸物攤。
一站,就是二十五年。
三天後,廟口炸物攤
年輕人又來了。他說自己叫阿哲,在台北一間法式餐廳當二廚,回基隆看家人。他點了炸花枝,吃完又點炸四季豆,每一樣都吃得很慢。
像在品酒。
「老闆娘,妳真的沒學過?」
蘭姐擦著手,猶豫很久,才小聲說。
「我有看書。」
「什麼書?」
「法國料理的書,日本料理的節目。」
她說得很小聲,像在承認一件丟臉的事。
「我國中畢業就去工廠,晚上讀夜校。但我一直很想做菜,那種真正的菜。不是炸的那種。」
阿哲眼睛亮了。
「所以妳會做?」
蘭姐不敢看他,只是點頭。
「那為什麼不做?」
「誰會來夜市吃那種東西?」
蘭姐苦笑。
「我只是炸鹹酥雞的,不是什麼廚師。」
阿哲認真看著她。
「能把天婦羅炸成這樣的人,絕對是廚師。」
他走之前留了一張名片。如果妳哪天想做,告訴我,我想吃妳做的菜。
蘭姐握著那張名片。
手心全是汗。
一週後,正濱漁港的老公寓
半夜兩點,蘭姐從冰箱拿出一塊和牛。這是她上個月在全聯買的,一千八百塊,她猶豫很久才結帳。
她把牛排退冰,撒上鹽之花。鹽粒細細的,在手指間有微微的沙感。她等溫度回升到室溫,打開平底鍋,熱鍋,下油。
等油紋出現。
她把牛排放進去,聽見那聲滋。
像是某種承諾。
她不用計時器,憑手感翻面,憑經驗判斷熟度。起鍋後靜置三分鐘,切開,粉紅色的肉汁流出來。
她擺盤,放上炒過的蘑菇,淋上紅酒醬汁,撒一點巴西里。
她拿出手機,打開燈,拍照。照片裡的牛排看起來像餐廳的菜。
不像一個夜市老闆娘在老公寓廚房做出來的東西。
她看著照片,想起阿哲說的話。如果妳哪天想做,告訴我。
她存了照片,關上手機,坐在廚房的小板凳上。窗外是正濱漁港的夜景,彩色屋的燈光倒映在水面上。
她想,如果我端出這道菜,會有人吃嗎?
還是大家會笑她,夜市賣什麼高級貨?
兩週後,廟口炸物攤
蘭姐在攤位角落立了一塊小黑板。上面寫著:老闆娘私藏料理,每日限量一份,預約制。
隔壁攤的阿福嬸看見了,走過來。
「蘭姐,妳搞什麼?夜市賣這種東西,有人要吃嗎?」
蘭姐不知道怎麼回答。
她只是想試試看。
第一天,沒有人預約。
第二天,也沒有。
第三天,阿哲傳訊息來:老闆娘,我今晚去,妳做什麼都可以。
蘭姐看著訊息,手抖了一下。她下午去市場買了新鮮的白帶魚,用清酒和味醂醃漬,裹上薄薄的太白粉,香煎到表皮金黃。她做了蘿蔔泥、柚子醋醬,擺盤,撒上蔥花。
晚上九點,阿哲來了。他坐在攤位前的小板凳上,蘭姐端出那盤魚。
阿哲看著盤子,愣了幾秒。
「老闆娘,這個......」
蘭姐心臟狂跳。
「會不會太......」
「這是餐廳等級的。」
阿哲拿起筷子,夾了一塊魚肉,放進嘴裡。他閉上眼睛,慢慢咀嚼,然後笑了。
「妳藏了多久?」
蘭姐紅了眼眶。
「三十年。」
一個月後,廟口炸物攤
老闆娘私藏料理開始有人預約,但不多。一週大概兩三個。大部分客人還是點炸鹹酥雞,邊走邊吃,沒人注意那塊小黑板。
有天兒子志明從台北回來,看見黑板上的字,皺眉。
「媽,妳在搞什麼?夜市賣這種東西賺得到錢嗎?」
「不是為了賺錢。」
「那是為了什麼?」
蘭姐擦著攤位的桌面,沒有回答。她不知道怎麼跟兒子解釋那種被看見的感覺。
不是炸鹹酥雞的老闆娘,而是一個廚師。
志明嘆氣。
「媽,妳都五十歲了,不要再折騰了。把攤子收一收,我養妳。」
蘭姐抬起頭。
「我不需要被養。我只是想證明,我不只會炸東西。」
志明搖搖頭,走了。
那晚蘭姐收攤後,坐在攤位前,看著對面那些米其林推薦的小吃攤招牌。她想起丈夫生前說過的話:炸個東西而已,妳搞那麼複雜幹嘛。
她突然覺得很累。
也許志明是對的。
也許她該收手了。
兩週後,廟口炸物攤
阿福嬸走過來,壓低聲音說。
「蘭姐,有人在網路上說妳的攤位不倫不類。說夜市就該賣夜市的東西,搞什麼高級料理。」
蘭姐握緊手裡的夾子,沒說話。
那天晚上只有一個預約,是個第一次來的客人。蘭姐做了一道燉牛肉,用紅酒和香料慢燉三小時,配上手工麵疙瘩。她端出去,客人看了一眼,皺眉。
「這是什麼?我以為夜市都是炸的。」
「這是我的私藏料理。」
客人吃了一口,沒什麼表情。
「味道還可以,但我覺得有點貴。夜市不是應該便宜一點嗎?」
蘭姐笑了笑,沒多解釋,只說了「謝謝。」
客人走後,她站在攤位前,看著那塊小黑板。她突然覺得,也許真的沒有人需要這些東西。
也許她就該繼續炸鹹酥雞,炸到老,然後把那些照片刪掉。
當作什麼都沒發生過。
她伸手要把黑板擦掉,阿哲突然出現。
「老闆娘,等一下。」
他遞給她一個信封。這是我餐廳主廚寫的推薦信,他說如果妳想開餐廳,他可以幫妳。
蘭姐愣住。
阿哲認真看著她。
「老闆娘,妳知道嗎?有些人一輩子都在證明自己不只是什麼。但妳已經證明了,妳不只是炸鹹酥雞的。」
他停頓了一下。
「妳是一個真正的廚師。」
蘭姐眼眶紅了。
「但我沒有學歷,沒有證照,只有一個炸物攤。」
「那又怎樣?」
阿哲笑了。
「有些人在米其林餐廳學了十年,還是做不出妳那盤魚。」
蘭姐低頭看著信封。
手指發抖。
三個月後,正濱漁港彩色屋旁
蘭姐沒有開餐廳。她還是在廟口炸鹹酥雞,但小黑板還在,老闆娘私藏料理還在。
預約的人慢慢變多了。有些客人會專程來吃她的菜,有些客人會拍照上傳,說這是我在夜市吃過最特別的料理。
也有人在網路上酸她。夜市裝什麼文青,賣那麼貴是當客人盤子嗎。
蘭姐看了,不再心痛。她只是繼續做菜,繼續擺盤,繼續端出去。
有天志明又回基隆,坐在攤位前吃她做的料理。是一道普羅旺斯燉菜,茄子、櫛瓜、番茄切成薄片,一片片疊起來,淋上橄欖油和香料,烤到蔬菜軟爛。
香氣四溢。
志明吃完,放下筷子,看著她。
「媽,對不起。」
「對不起什麼?」
「對不起我一直勸妳收攤。」
志明眼眶有點紅。
「我從來不知道,妳會做這種菜。」
蘭姐笑了。
「因為我從來沒做給你看過。」
「為什麼?」志明看著她。
「因為我以為,沒有人會在乎。」蘭姐說。
「我以為我只能炸鹹酥雞,我以為那是我唯一的價值。」
她看著攤位上的炸物,又看了看那塊小黑板。
「但現在我知道了。我不只是炸鹹酥雞的老闆娘,我是一個廚師。一個做了三十年菜的廚師。」
志明點點頭,沒再說什麼。
那晚收攤後,蘭姐回到老公寓,打開手機相簿。她沒有刪掉那些照片,反而傳了幾張給阿哲,附上一句話。
謝謝你看見我。
她走到窗邊,看著正濱漁港的夜景。彩色屋的燈光還亮著,海風吹進來,帶著鹹鹹的味道。
她想起有隻老鼠愛做菜的動畫,裡面有句台詞:
任何人都能做菜 (Anyone can cook.)。
不是任何人都能成為大廚,不是任何人都能開米其林餐廳。但任何人都能做一道真正的菜,一道對得起自己的菜。
即使她在夜市炸了三十年。
即使她只是一個高職夜校畢業的老闆娘。
她還是一個廚師。
Hi,我是 S,在兩岸IP圈打滾20+年的退役總監。在「S 的私房筆記」裡,我們不熬雞湯,只陪妳把藏了三十年的那道菜,好好端出來。
因為妳的才華不需要誰的允許。妳本來就是藝術家。
今天的小作業:做一道妳一直想做、但覺得「不配做」的料理。可以是法式料理,可以是手工甜點,可以是任何「超出妳身份」的菜。做完拍張照,不用給任何人看,只要告訴自己:我做得到。
免責聲明:本文靈感致敬皮克斯IP《料理鼠王》,內容純屬虛構之現代改編,旨在探討中年女性議題,無意侵犯原著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