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後的第一年初二我陪著一群夫家親戚走春,聽著那些我早一點生都可以當我兒女的人講著自己爸媽多年輕,討論著班上同學爸媽的年紀,我不是笨蛋我聽得出來弦外之音嘲笑我有多晚生小孩,這趟背著10kg嬰兒的路讓我隔天掛急診。
第二年初二我為了圓先生的謊希望大女兒改講一下她的姓氏,但她堅持不要,當場還讓我難堪,我為此難過好幾天,但我知道這不是她的錯,錯的是先生為何一開始要說那樣的謊。
今年還沒過年我就問大女兒,是不是別回去阿嬤家了,反正那裡的親戚每年都要再問一次叫什麼名字,大女兒天真的回:
沒關係啊我喜歡自我介紹!
真是可愛!
但今年初二我決心放過自己,我假裝自己不舒服,大女兒剛好也有點感冒,於是先生自行帶小女兒回他娘家,而我則帶著大女兒去逛街。
以結果來說就是:非常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