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離婚,到把店面頂讓出去,
其實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之後又花了一個月,
持續處理技術轉移與收尾的事情。
接著,我開始找新的房子,
搬離和前夫一起生活過的那個空間。
新的店面、裝潢與準備,
也只用了兩個多月。
而這一切,很快又結束了。
短短五個月裡,
我不斷推進著。
旁人的眼光,
惋惜的疑問,
不認可的攻擊。
甚至連我媽也問我,是不是被詐騙,
還是像前夫說的,我精神出了問題。
我一律不解釋、不回應。
從此之後不會再有交集的人,
我不需要讓他們理解。
直到所有事情告一段落,
我才讓自己慢慢沉澱下來。
開始面對那些,
之前來不及處理的感受。
當情緒出現時,
也在一次次的觀察裡,
先去理解它為什麼來。
有時候只是靜靜聽一首當下想聽的歌,
有時候什麼都不做,
讓情緒自然浮現,再慢慢退去。
我一直保持覺知,
看著情緒流動,
而不是被它帶走。
在整理的過程中,
我把這些心情寫成文字。
在黑暗之中,
並不是急著找到光。
而是學著,
成為自己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