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摘要:台灣女網友冒用「跑山獸」名義募資搜救
一名女山友「Kiwi」在五一連假期間獨自挑戰雪山志佳陽線後失聯,引發登山圈高度關注。登山粉專「雪羊視界」發文協尋後,卻有一名女網友在Threads上,以知名搜救團體「跑山獸」名義公開發起集資,聲稱要募款協助搜救。 (民視新聞網)
對此,「跑山獸」創辦人羅培德(Petr Novotny)緊急出面澄清,表示團隊從未發起任何募款,也沒有要求賞金。他指出,雖然曾協助分析搜救熱區,但因當地地形危險、海拔高,目前仍應由專業搜救單位處理,呼籲網友不要與冒名募資貼文互動。
事件曝光後,引發登山圈與網友撻伐。登山粉專「雪羊視界」也痛批,未經同意就冒用搜救團隊名義募資,即使不是詐騙,也極度不妥,容易誤導大眾。
面對爭議,該名女網友隨後發文道歉,表示自己並非有意詐騙,只是想替搜救盡一份心力,但坦承思慮不周,已刪除相關貼文。
現代社會,最廉價的創業方式不是擺攤,而是利用別人的災難來發動一場「情緒眾籌」!
嬯女己願他力的善意又有新高度!掛上「跑山獸」的名號,加上「救人如救火」的焦慮感,就能跳過所有的會計查核與法律規範~直接套現!這不是在救人,這是在把社會大眾的善意當成韭菜,進行一場零成本、高報酬的非法套利。
毀掉台灣最美風景的,從來不是天災,而是那些試圖在他人悲劇中尋找商機的「偽善代理商」。
法律保護姓名權,但法律保護不了被消費後的社會信任。當「跑山獸」三個字被拿來當作詐騙的包裝紙時,我們損失的不只是那幾筆捐款,而是未來當真正需要搜救資源時,那種再也喚不回的社群共情。
西裝暴徒的法律觀點:
嬯女冒用跑山獸名義發動集資的行為,是否觸法?
有可能,但是否真的構成犯罪,仍要看她「是否明知虛假」、「有無實際募款」、「是否取得金流」以及「造成何種損害」。從目前新聞描述來看,這件事至少可能涉及以下幾個法律面向:
一、刑法詐欺罪
如果她:
- 明知自己沒有得到「跑山獸」授權
- 卻仍以「跑山獸名義」對外募款
- 讓大眾誤以為是官方行動而匯款
那就有可能符合: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詐欺罪
核心要件是:
「以不實資訊使他人陷於錯誤,進而交付款項。」
即使她主觀上辯稱:「我是好意」「想幫忙搜救」,也不代表當然無罪。
因為法律看的是:
- 你是否虛構身分/授權
- 是否利用公眾信任募款
- 是否讓人因此掏錢
只要金流成立,就有刑事風險。
二、冒用名義與民事侵權
若她未經同意:
- 使用「跑山獸」名稱
- 暗示自己代表官方
- 造成團隊名譽受損
那可能涉及:民法侵權行為責任
例如:
- 名譽損害
- 信用受損
- 社會評價下降
若因此導致:
- 民眾誤會
- 搜救單位被質疑
- 團隊被迫澄清
「跑山獸」理論上可主張損害賠償。
三、公益勸募條例問題
台灣的公益勸募條例對公開募款有一定規範。
若是:
- 對不特定公眾募款
- 以公益/救援名義集資
- 涉及公開金流
理論上可能需要合法資格或申請。一般民眾臨時在社群平台發起募資,其實就已經踩到灰色地帶。
四、但目前是否「已構成犯罪」還有關鍵差別
法律上有一個重要分界:「有沒有真的收到錢」
如果她只是:
- 發文號召
- 尚未成功募款
- 沒建立正式金流
那可能比較接近:
- 不當行為
- 名義冒用
- 民事爭議
未必足以成立既遂詐欺。
但如果:
- 已有人匯款
- 她有收款帳戶
- 有金流進入
風險就會大幅上升。
結語:法盲崩解了社會信任
這類事件最危險的地方其實不是「集資」本身。
而是:她利用了社會對搜救團隊的信任與緊急情緒。
山難、失聯、救援,本身就容易讓人情緒化。
當一個人自稱代表某專業團隊,在黃金搜救時間公開募款,社會通常會降低查證能力。
這也是為何「跑山獸」會立刻切割澄清。
因為若不即時否認:
- 群眾可能誤信
- 後續金流可能失控
- 出事後官方與團隊都可能被牽連
所以即使她主觀上真的是「好意」,法律上仍可能被認定為高風險行為。
而與之陪葬的,除了「跑山獸」個人信譽,也消耗了社會信任。
這不是熱心,這叫拿別人的信任開募資副本。山友還沒找到,某些人已經先找到流量入口了。真正的搜救隊在冒命爬山;法盲在Threads開抖內。新型態公益:先掛別人名字,再測試群眾智商。
法盲嬯女的善意,其實本質就是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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