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令〉:「邑中某乙者,負販其鄉,夜宿古剎。更靜人稀,忽見四五人攜酒入飲,展亦在焉。酒數行,或以字為令曰:『田字不透風,十字在當中;十字推上去,古字贏一鍾。』一人曰:『回字不透風,口字在當中;口字推上去,呂字贏一鍾。』」──《聊齋誌異》
(縣裡有位乙先生,載著貨物要到展先生的家鄉作買賣,晚上就在古廟過夜。夜深人靜,突然看見四五個人拿著酒進來喝,展先生也在。酒過數巡,有人說要玩文字遊戲來行酒令,他起了一個頭:「田字不透風,十字在當中;十字推上去,古字贏一鍾。」接下去的人說:「回字不透風,口字在當中;口字推上去,呂字贏一鍾。」)
贏一鍾,指免於喝酒,鍾指酒杯。在此可以學到古人(古鬼?)行酒令的遊戲規則,之後還出現囹和困,令字往上推成了「含」,木字往上推成了「杏」。
別小看這行酒令的難度,順著文章讀下來,好像簡單容易,那種字似乎信手拈來,得來全不費功夫;我想了幾個,都沒辦法完全符合兩種條件(口中的字不管推上去或塞進來皆自成一字),像是舍、圃、吉、圂,只符合其一,無法兩全其美。
最後被罰喝酒的展姓鬼先生,他那段,曰字不透風,一字在當中,一字推上去,一口一大鍾,依然不容易,雖說沒有完全符合酒令形式,還是將尾巴收得夠漂亮。一口一大鍾的「一口」還算符合文字規則,一大鍾,是說他想不出來了,只好依照規矩喝罰酒。
展鬼,是名符其實的酒鬼,因為酒後撞樹死亡,作了鬼還不忘要飲酒作樂,一口一大杯,搞不好才是他真正想要的。(酒令作不出來,才有酒喝啊,誰要贏一鍾?半鍾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