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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必須「證明」自己?

曾經在職場上聽到旁人對自己的批評,還講了句要我證明自己之類的話。
針對這句話本身,只覺嗤之以鼻。
當遇到批評,省思內容是否有道理、自己是否需要修改,還是必要的;而要不要因此調整自己的作為,則是在省思和評估過後做的決定。
不論善意或惡意的批評,只要能因此讓自己學好戒壞,那都是好事,也是修行的過程。只是前提是:若我願意為此而努力,那麼出發點單純就是「希望自己能更好」,而不是為了對誰「證明自己」。
到底有什麼好證明的?更何況,你是哪位?我有需要為了你的肯定而努力嗎?
我的努力完全是為了自己。再退一步講,頂多是為了我在乎的人。這些人也許是親人,也許是我信服的人;但絕對不是各種雜七雜八無關緊要的人。
其實就算是親人,我們也不是非得對他們證明什麼。對於上司也是,雖然努力工作是希望能給上面好印象,但真正的目的還是錢和前途啊。撇除這些因素,上司本身其實也不見得是我們人生中什麼重要的人物(當然如果是好上司就另當別論)。
也因此,盡量不要對別人說「證明給我看」這種話(除非是老公有偷吃前科,老婆希望他證明自己已經痛改前非之類的情形),因為沒有人是必須為他人的眼光而活的。
常聽到有人將「證明自己」掛在口邊,是不是某種程度也反映了「為他人眼光而活」的文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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