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3|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暴政下的東市場

    斗六東市場(作者自攝)
    斗六東市場(作者自攝)
    上周六(10/31)斗六市公所無預警的拆除了斗六東市場。就在怪手揮臂的瞬間,敲碎的不只是棟建築,更是全體斗六人的記憶。
    在戰後的台灣,衛生觀念尚未普及。1950年代,在WHO及美國的援助之下,國民政府在台灣開始推行一系列的衛生政策。在公有市場方面,國民政府在全台灣興建了七座示範市場,而斗六東市場更是戰後全台第一座示範市場。
    在當時斗六東市場新穎而現代化的建築以及先進的衛生環境,不僅是台灣戰後一段的歷史以及斗六市場史重要的一塊拼圖之外,更見證了斗六人的生活記憶。其挑空、太子樓通風的設計以及空心磚樓板及屋頂的作法,體現出當代建築,亦解決了台灣市場長期的問題。
    斗六東市場興建於1962年,陪伴著斗六人將近一甲子的歲月。隨著時間的遷移,東市場的鋼筋混凝土也超過了50年的使用期限,加上921大地震曾帶來的結構上損傷,在2019年8月斗六市公所強制封閉東市場,欲做為商業開發使用,並重建大樓,估計總花費高達約新台幣七億元。但就在開發斗六的包裝底下隱藏了斗六市公所一連串的野蠻行徑。除了對於文化資產的漠視外,也犧牲了攤商的權利。
    2019年8月,斗六市公所在強制封閉東市場之後,雖提供安置攤商的方案,但其安置方案根本不符合攤商的使用需求,於是這些攤商只能四散在周遭,除了失去既有的攤位及客人外,還要與警察玩捉迷藏......。
    拆除中的東市場(原圖取自斗六東市百味)
    斗六市長林聖爵曾在公聽會上說:「報告斗六市民,東市場,我一定拆。」一直以來斗六市公所對於東市場的態度就是非拆不可。根據文資法第15條:「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定著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所有或管理機關(構)於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但若非是當地的團體及文史工作者積極的奔波下,東市場很有可能早已在文資審查的程序前遭到拆除。此外,在文資審查期間,公所不斷對外帶風向,更在公聽會中帶領多數的公所及縣府官員到場「維護秩序」。無形中也造成反對方的壓力,一開始攤商們及在地的團體積極地與政府抗爭,但到了今年維護東市場的聲音卻逐漸變小,小到幾乎沒有聲音,究竟是何種原因造成的,也不得而知......。
    此外,雲林縣政府花了48萬為東市場做研究調查,據悉,此案應在11月方結案,然而文資審議卻在10月進行。不僅如此,雲林縣議員廖郁賢也在臉書指出審議當天竟然沒有讓研究團隊說明調查。
    然而就在上周一(10/26)縣府招開文資審議會決議不將東市場納入雲林縣的歷史建築後,短短不到一周,在周五(10/30)就公告結果。然斗六市公所竟在隔日(10/31)下午2點30公告拆除,並在下午3點開始拆除,市長的一聲令下,東市場只能成為斗六人的回憶。同時也令人不禁想問,市長,真的有這麼急嗎?斗六市公所一直用公共安全及商業開發為由堅持拆除。不過斗六市公所一直對外宣稱補強效益不佳,但在民調等資料裡卻都有補強的選項,這不是自相矛盾嗎?還有,真的有想過斗六市真的需要這一棟商業大樓嗎?
    東市場拆除的轟隆轟隆聲響,或許在一些人的耳中是悅耳的叮叮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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