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篇文章將帶大家來看看,西班牙的能源結構為何?如何運作?如何將電力從電廠傳輸到消費者家中?都有哪些電力公司?國營變成私營的歷史?西班牙歷屆政府的能源政策有哪些?什麼是Déficit de Tarifa電費赤字?
歷史
1980 & 1990年代,西班牙剛剛進入民主時代不久,為了增加國庫收入以及為了能夠進入歐盟體系,並且認為將國營企業變成私營企業,才能夠增加競爭力.因此在總理Felipe González (PSOE左派政黨1982~1996)跟下一任 José María Aznar(PP右派政黨1996~2004)這2位總理執政期間,不斷將許多國營企業的部份股權或全部股權賣給私人企業,甚至在1997年11月27日在國會訂定通過關於規範私營能源公司的法律54/1997,當時的右派政府以競爭力過渡時期(Transición a la Competencia)的名義,將高達等同於今日的120億歐元(12,000millones€) 國家資金挹注給能源公司,並在2002年12月27日,由當時最紅的經濟部長 (2000~2004) 以及在2004~2007年擔任過國際貨幣基金主席,並且將快要破產的Bankia銀行籌備上市圈錢割散戶韭菜的Rodrigo Rato(現在在坐牢)同意並且發布的一項行政命令:
Real Decreto 1432/2002,規定10年內(2000~2010),西班牙每年的電力能源費用升幅,不可高過當年度的消費者物價指數IPC (Índice de precios al consumidor),或是最多不能超過2%.如果這些寡頭能源公司,生產各式能源(包括進口原油)的總成本上升到2%還是不夠,因為成本還是高過收入時,其中的差距,就變成:Déficit de Tarifa(電費赤字)
2009年4月30日通過的行政命令RD6/2009規定,應該在2013年1月1日之前,分階段訂立赤字天花板並將電費赤字的債務清零,並成立一個電力系統赤字證券化基金Fondo de Titulización del Déficit del Sistema Eléctrico (FADE)由國庫做擔保人在金融市場發行債務(另外一個行政命令RD437/2010,對此有更詳細規定).另外設立能源社會幫助卷(Bono Social)只要是符合政府規定的清寒家庭,將應享有電費折扣.
***2012年12月27日,西班牙國會通過一項法律Ley 15/2012 詳細規定能源公司的收入除了有原本生產能源(peajes de generación)與傳輸電網(peajes de acceso a la red)的收費以外,還有這項法令新增加的稅費: 核廢燃料生產以及儲存稅,水力發電補助稅費,天然氣發電補助稅費,而這些都是會被加入到消費者帳單裡面的.
西班牙最早的核能電廠在Zorita(Guadalajara)於1968年興建2006年封廠,第二座在Santa María de Garoña (Burgos)於1971年興建現已封廠.第三座在Tarragona,叫Vandellós I 於1976年興建,現已封廠.西班牙政府在80年代的時候,對於大量興建核電廠存有疑慮,因此在1984年決定暫停正在興建中的3個核電廠Lemóniz (Vizcaya), Valdecaballeros (Badajoz) , Trillo II (Guadalajara)也因此國家必須賠償興建核電廠的主人(Endesa, Iberdrola, Naturgy) 相當於43,83億歐元(4,383millones€)的金額.並且答應核電廠主人必須從2015年開始到2020年之前,必須經由消費者的帳單全部支付完畢這筆賠償金(已經於2016年以前還完,而且實際金額高達57億1700萬歐元).這叫Moratoria Nuclear.
***2012年12月28日,當時的PP右派政府的行政命令RD29/2012號 :Mejora de gestión y protección social en el Sistema Especial para Empleados de Hogar y otras medidas de carácter económico y social.《家庭清潔僱員特別制度》中的管理改進和社會保護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措施的這條法令裡面 偷偷塞入 第VIII章節推翻上一條上一屆政府的行政法令RD6/2009,有關2013年1月1日應該結束電費赤字Déficit de Tarifa清零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