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3|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這樣想,做事就不會孬了!​

    有網友說,想̆「弱弱的」問一下狼王,做事是否盡量不得罪人好?​
    ​循慣例,先講些典故。五四新文學大師老舍曾經寫了本小說,叫做《不成問題的問題》。主角呢,是一個為人圓滑、不得罪下屬的農場主任。結果,這傢伙的苟且取巧、把農場活生生給搞垮了。另一位尤主任務實認真,但最後卻被趕出農場。這個寓言故事,就先弱弱的當個開場白吧。​
    簡單點想,是啊,幹嘛得罪人?八面玲瓏不很好嗎?怎知道哪一天會發生什麼事?得罪人,以後怎辦?不過,帶著這種態度生存的人保證畏畏縮縮,永遠幹不好事。所以說,在這個理盲的社會裡更應該就事論事、不以得罪人為前提去考慮怎麼做事。​
    ​不怕得罪人雖然與以和為貴的價值觀有所出入,但也代表不怕困難與衝突、不鄉愿、敢堅持、有自信,以及敢於表達的人格特質。所以連問問題都弱弱的,代表自信心還不太夠。若是,就往下看吧。​
    ​每件事該怎麼看?能否達到最好的結果?能否找到最有效率與公正的方式執行?是否符合最多數人的利益與法律規範?假如是,你夠客觀,別怕得罪人,快去做!當然,管理學上存在許多事前評估的理論。但這些理論,並不是要你先評估得不得罪人。利害關係是有各種解釋的,比方說商業上的厲害、政治上的厲害、外交上的厲害,完全看你的目的而定。​
    ​因此,做事前總該先確定目的。假設利害關係沒評估好,當然不宜衝動莽撞。凡事,只有利多弊少時做下去才有意義。重點在於,考量利害關係時一定要「真誠」。所以,當你自認帶著真誠評估利害關係時,這思考就是正面穩妥的。如果真誠,還怕得罪人嗎?有什麼不敢講?有什麼事不可對人言?​
    「事無不可對人言」這句話,假設從當代隱私權角度來講當然不通。我的隱私為什麼要言啊。早上有沒刷牙、昨晚有沒洗澡須要告訴你嗎?不用。可是我所謂「事無不可對人言」,講的是古典的概念。公事無私交這話,是要把自己當作標竿。沒有私,滿腦子的思考才會以國家、社會、人民或是大我為前提。也只有格局夠高的人,才有資格說出「事無不可對人言」。這種高度挺難達到,但至少我們應該敢做就敢講。因為不怕得罪人、相信對團體好,所以對自己的出發點與立場更會充滿信心。​
    從怕不怕得罪人,我又想到另外一件跟組織、或是官府有關的事了。最恆常的法則,可能就是萬事萬物都會變了。時間會變、局勢也會變。所以當官的,命令政策能不能改?改了,會不會得罪人或讓自己難看。我的說法是,只要能夠端出正當理由與說服力,可以!雖然朝令夕改這成語帶有很強的貶義,但話說,朝令真的不能夕改嗎?是啊,諸位有沒想過可不可以改?打仗的時候,情勢變化又快又急,我當主將的早上喊進攻,下午老天來了場大雨影響攻防,晚上就不能叫撤退呀?所以,關鍵還是回到有沒有道理嘛。朝令夕改通常形容腦袋糊塗的領導者、而不是足智多謀的統帥。有謀略的領導者不太在乎得罪人或是朝令夕改這種狹隘的辯論。他腦袋轉的,多半是團體的最大、最重要之利。​
    所以朝令夕改是會得罪人,但有沒有充分理由與說服力,將會決定一切。當理由不成立,被罵愚蠢或是狂酸就活該。總之,這位弱弱問的網友啊,你別怕得罪人會影響人際關係。有句話說,職場上班不是來交朋友的。公事公辦不徇私,才是保護自己與組織的最強法則。會因為被你得罪而疏遠的人讓他滾邊去,根本不該當朋友了。而當你老想不得罪人,反而更容易得罪人。所以,原則才是你最好的朋友。謹記、謹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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