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2016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Bob Dylan 即是這個問題的答案。甚至,他在得獎謝辭中,將這個「別種可能」敲破,可謂給予我一記當頭棒喝。在那之前,我糾結在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身份定義」,也就是說,「詩人」、「作家」、或者「歌手」、「作詞人」都只是一個「身份」,一個「角色」。我狹隘地思索著,還有哪些創作文字的「角色」可以得到諾貝爾文學獎,「電影編劇」可以嗎?「評論家」可以嗎?「繪本作家」可以嗎?
不要想太多,創作就對了
但是在 Bob Dylan的謝辭裡,他說,他並沒有煩惱過他的作品是不是文學,他只是一直創作,以及一直面對人生中各種煩心瑣事。聽起來如此簡單,對我卻有極大的衝擊。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不是因為他們想要變成功;而是因為他們努力確保生活能允許他們持續做著喜歡的事。然後有一天,他們的成功帶給許多的人正面影響或幸福的感覺,於是他們在某些人心中,就變成偉大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