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30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我是當事人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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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看到標題,你想得沒錯,我就是那個“被惡意資遣又即將生產的媽媽”。當時為了不讓我的孩子,因為這件事情,導致提早來到這個世界,我花錢請了一位專打勞資爭議的律師,全權委託出席法院,我只需要在家看看相關的文件。公司當時確實開了一個優於賠償金的條件,要求和解。我直接開了一張列表,告訴公司,要和解就要把所有費用全數賠償。那間公司非但沒有接受,還直接回答,公司只願意賠償他們所說的金額,並且必須承認僱傭關係結束,不然法院判賠多少就是多少。我請律師直接跟法官說,我不願意和解,他們即使現在願意給我當初開的條件,我也不要,我寧可花錢送公司一個無法抹滅的紀錄。後來聽裡面的同事說,自從那件事以後,公司就沒再出現惡意資遣員工的事了。
    因為這件事我才發現,一般人其實對這樣的知識非常的薄弱。我很幸運擁有相關的人脈,可以幫我解決這件事,但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如此幸運,所以我才會在這裡做分享。要不要捍衛自己是自己的選擇,我除了捍衛自己的權利,我還讓對方付出了相對的代價,只希望不要有人跟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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