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還記得「
月亮代表我的心」「
月亮惹的禍 」這兩首動人情歌嗎?一般占星家認為月亮所代表的意象,多是中性的,月亮所表現的總會是比較溫柔陰性的一面。但在占星界卻有人將月亮指稱是凶星的,而依吾人認為若將月亮比擬為凶星的說法並不公允,應該是研究實證的觀點不同所致。
內文:
還記得鄧麗君所唱的「
月亮代表我的心」、以及張宇所唱的「
月亮惹的禍 」等流行多年的動人情歌嗎?這兩首歌的主題都提到月亮,前一首歌詞是說以月亮來代表心意傳情說愛,後一首歌詞則是將兩人愛情的意亂情迷,全都推說是月亮所惹的禍等等,兩首歌曲的歌詞意境優美動人,迄今仍燴炙人口,令人回味無窮。
而在占星術上的月亮,一般見解都說月亮與個人的情緒、感情、淺意識、陰面特質有關,也代表母親懷孕時深植的心情有關。所以一般占星家認為月亮所代表的意象,殆多是中性的,相對於太陽的陽剛正面而言,月亮所表現的總會是比較溫柔陰性的一面。
但在占星界卻有某些占星研究者將月亮指稱是凶星的,且教人說千萬不要對著月亮許願,以免招致麻煩云云,如此說法,實令人詫異,與現代占星學的論述迥異,雖不敢說是標新立異,但依吾人所見,若將月亮比擬為凶星的說法,並不公允,應該是研究實證的觀點不同所致。
吾人憑以多年的實證經驗,認為應將月亮看作是如同占星命盤中的「用神」,類如八字命盤喜用忌神之吉凶運用,應較妥適,換言之,若是將命定凶事比喻為爆炸事件,則該占星命盤的凶兆本已存在,而月亮引動的觸機,則是相當於爆炸事件的引信或引爆線,如是一觸即發,方會被誤稱為凶星所致云云,因此,按理來說,該所謂的引信本來就是中性而無害的,但若是將之傳針引線在炸藥上,一旦引爆的時機點到位,立即就會引發爆炸事件,則擔任引信角色之月亮,若以刑法之觀點而言,僅能稱為幫助犯,並非主犯,如是以星盤用神比喻之,才能準確論述月亮的性質,應該會比較公允,也比較好理解。
由上所見,月亮非凶星的觀點若成立,則吾人單以流日星盤中的月亮,對應於個人的星盤,方足以準確預測事件當事人的心情好壞,藉而判斷事情的吉凶,這也是吾人預測某些事件之吉凶發展方向的必備要件。所以,爾後若再聽到「
月亮惹的禍 」這首歌時,就能體會月亮應該不是凶星,因為造成情愛惹禍的人並不是月亮,月亮應該僅是代罪羔羊而已吧 !
@ 以上乃吾人淺見,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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