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8|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111.12.17馬太福音第十九章(28-30)_讀經分享_許哲誠

    一、得著百倍,承受永生(太19:28-29)
    這裡耶穌回應27節彼得的提問,也是告訴願意撇下所有跟從耶穌的人,當耶穌再臨的時候,就能一同坐在寶座上,甚至審判 神揀選的以色列人。
    而撇下所有包含哪些呢?本章16節開始記載了少年財主來問耶穌,要如何才能得永生,耶穌告訴他,除了守誡命以外,還要變賣他所有的,來跟從耶穌,少年財主聽完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使他能夠快樂享受優渥舒適的生活的,不就是他所擁有的財富嗎,但耶穌卻要他放棄這些,前來跟從祂。
    接下去29節耶穌繼續舉了更多例子,我們可以對照另外兩卷福音書,(可十29、30)、(路十八29、30),為神的名,為了福音,撇下這一切,必要今世得百倍,來世得永生,但若這些都拋棄了,還要如何今世得百倍呢?所以耶穌這裡指的,是要我們價值觀念的調整,應當以教會,以 神國福音為重,而不要在現今忙碌的社會潮流中,載浮載沉,隨波逐流,今世得不著百倍便罷,將來與永生無份豈不只能在地獄哀哭切齒了。
    二、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太19:30)
    當本章27節彼得問到他們已經撇下所有跟從耶穌,將來要得什麼呢?,耶穌說了今世得百倍,來世得永生的應許之後,作了這樣的提醒,按照人們世俗的觀念,先來後到,愈早跟從主的人做的工愈多,理當得到更多的賞賜,但耶穌提醒賞賜沒有先來後到的差別,乃是神願意賜給誰就給誰,反倒是聽見了福音,卻沒有竭力追求,或無法堅持到終點,至終在前的,也要在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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