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場王為他兒子娶親的筵席,王共三次打發其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
而在前兩次那些被邀請的人狀況有:
1.不肯來的。
2.態度輕慢,不理會便走了。
3.忙於世界,一個往自己田裡,一個去作買賣。
4.凌辱殺害僕人,此舉不單拒絕福音,還是抵擋神的。
5.雖是被召的人,但不配。
王在第三次差僕人到岔路口,凡遇見的所有人,不論善惡都招聚,
席上就坐滿了,赴筵席的卻有一人,未穿上王為他所預備的禮服
(可見其他人都是穿上禮服來赴宴。)
當王問:朋友,你怎不穿禮服?
那人無言可答....
因此,王對使喚的人,將那人捆起手腳,丟在黑暗中....
由這段經節,讓我們知道,被召雖多,但選上的少。
經上說: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
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因此,不要輕忽主的救恩,藐視神的教訓~
今日雖被召,但若不謹慎自守,輕忽靈命,一但不被選上,即要在黑暗中哀哭切齒。
~天國是努力的人才得以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