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麼是人性呢。
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說的就是人有仁義的本性/本能/傾向,在某些人身上能夠發揮出來。好吧,搞得就像個隱性遺傳病,只有少部份人才可以激發這種能力般。人性,這個字現在普遍是說明人類應有的思想、感覺和價值觀吧?例如看到弱小的動物被欺負會覺得心痛可憐、看到壞人繩之於法會大快人心之類的。
可是,如果「人性」是大家都應該有的特質,就像生物學上的分類一樣,又或像數學的幾何學一樣,一個圖形有三個角內角等於180度就是三角形,那是分分明明的說清楚,從古至今也是這樣子。但好像人性不是這個樣子?先不要說LGBT和黑人平權那些有爭議的,至起碼我們對家庭道德觀念、男女地位,乃至對於人生、生命的追求都和古代非常不同。
好吧,你說人性定義有流動性。但如果人性是一項標準,標準不應該常常都改變啊?不相信的人,要不你看看近年的新聞,「今日打倒昨天的我」的事比比皆是。更何況,如果人性是一項會隨社會發展而有所改變的事情,那根本不是人「性」,只不過是人應因社會環境改變而作出的適應。
就像那些極端環境下人性會扭曲的例子,不是人發瘋了,只是環境轉變了,「人性」才因此而改變吧?例如愛上了虐待自己的人、在快要餓死時吃掉死去的同伴,因為這些情況不是常見,我們視這些行為是「人性扭曲」。可是如果偏偏今日社會就是常常有人虐待你(抖M?),視之為正常時,斯德哥爾摩症也不是病了,甚至是美德吧?
以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沒有三書六禮也會被人笑話,假如男女(在此不限於男女,男男、女女或你喜歡女男也可以)私奔了 —— 我沒有實際研究過具體的懲罰,但絕對會被社會嫌棄吧?但現在,如果情人為愛私奔,大抵成為口耳相傳、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甚至值得拍一兩套韓劇和三四本小說吧。
好吧,你又說「愛情」什麼的,不能列入偉大高尚的「人性」之列。那我拿救人為例吧,孺子將入於井時,就有不忍人之心。但現在的人如此冷漠,你去救一個三唔識七的人,不是被人說你笨,便是說你另有用心。
既然人性只是一個隨時間、隨社會、隨地位而改變,為了形合社會的生存方式,而社會用「人性」一說去控制改變人民思想;那麼冠以「人性」之名,教導下一代那是人類應有的品德,不符合「人性」便是行事乖張、有違倫常—— 說得如此冠冕堂皇而言之鑿鑿,那不是擺明的騙人嗎?還是這個年代,爾詐我虞也是「人性」之一?
到底什麼是人性呢?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