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4|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裝配員搶擔CEO的責任:中國法官想重判「極端仇視國家罪犯」

    法官啊,是法律工業的生產線人員,不是什麼神。

    法官只能在工廠(法院)中根據「標準作業程序」(法律)進行裝配生產,不可以私自增加或減少裝配標準生產(判決)。產品設計(政策)好壞、是否符合市場所需,不關裝配員(法官)的事情。政策,是行政部門找立法部門協調的結果。總之,是CEO不可推卸的責任。

    另外,中國文化總習慣道德凌駕制度,搞不出頭緒了,就高喊和諧、中華文化,繞了三千年,還是沒變。出現高等法院副院長以非法律的用語訓令下屬從業人員照辦,只是小泡泡,沒有實質、一點都不奇怪。

    中國底層百姓完全沒有出路,不是法官的責任,是共產黨。

    法官搶著表態,完全無效果,只證明自己的專業有問題。

     

    中國高院副院長張軍稱要重判極端仇視國家罪犯引發網民熱議,法律專家指從嚴信號值得關注。

    《法制日報》周一(613日)報道說,張軍在法院系統貫徹刑法修正案(八)的研討會上強調,對極端仇視國家和社會的犯罪分子堅決重判。

    張軍強調要根據刑法規定,「對危害國家安全、恐怖組織犯罪、黑幫犯罪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對於極端仇視國家和社會,以不特定人為侵害對象、所犯罪行特別嚴重的犯罪分子,該依法重判的堅決重判,該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決不手軟。」

    中國法律事務專家金小鵬說,這番講話釋放的「從嚴」信號得關注

    威懾信號

    他說,刑法修正案(八)內容包括從寬從嚴兩部分內容。張軍在這個內部業務研討會上強調了從嚴的部分並點出幾類應該從嚴處置的罪行,而這個講話又通過媒體公之於眾,可以理解為一種警示信號

    網民抨擊的焦點集中在「極端仇視國家和社會」罪行,涵蓋面可以極廣,卻看不出對仗勢欺人、引發和激化百姓憤懣的貪官有什麼威懾力。

    有網民指出,「仇視國家和社會」是個抽像概念,難以據此定罪;此言出自高院副院長之口,令人不解

    金小鵬認為,張軍是在法官們所熟悉的語境用同行熟悉的語言,表達了一種政策導向,而通過媒體公布這個講話,本身具有一種威懾和警示作用。

    從具體列出的應重判類罪行看,比如危害國家安全罪本身就是個「很大的筐」。

    他說,以言獲罪,也有可能被解釋為可重判類罪行

    維穩和治貪

    中國社會矛盾近年來出現激化現象,而民眾抗議方式也有暴力化跡象,比如江西撫州最近發生的一起針對政府大樓的自殺式炸彈攻擊案,作案者據報多年投訴住房被強拆無果,最後走了極端。

    也有網民指出,官逼民反,為什麼強調重判時不問問自己,百姓為什麼要走極端?

    據《法制日報》報道,張軍在講話時也提到刑事審判矛盾化解和附帶民事訴訟調解的重要性,要求「最大限度實現被害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依法結案、事了、人和」。

    除了維穩,中國當局另一個敏感問題是治理官場腐敗。

    如果把貪腐敗和瀆職歸入可重判類罪行,是否能在一定程度上舒緩民間的不滿和社會矛盾呢?

    金小鵬說,如何懲治貪官吏已經成為當局非常敏感的問題

    但是中國目前官場貪腐已經不是個別而是普遍現象,所以如何懲治就成了個巨大難題。

    因此,他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單單通過加重刑罰來懲治貪腐就顯得很蒼白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ese_news/2011/06/110613_china_law_revision.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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