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9|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獲准」的第二階段線索:公文書檔案的超連結




    賀松森《台灣:恫嚇下的民主進展》書中關鍵的一句話「獲准」,即ROC當局來台是「獲准」後的行為。誰「准許」?

    基於CKS委託佔領權的事實,以美國為首的GHQ是權力來源。

    ROC「獲准」來台,195031CKS的「復行視事」,意義就不只是所謂國內法的「違法總統」,背後的意義是「合法的(委託)佔領當局重新親自治理佔領區」。

    從而完成戰後台灣「佔領+流亡」的雙身統治架構,直到今天。

    沖繩的歷史可知:第一階段、先從當事人書中的一句話,感覺到事情的蹊蹺與線索;第二階段,再從公文書取得未曝光故事(或密約),第三階段,才是直接看到(密約)原件與內容,從而解構被掩蓋的故事或謊言。

    以下是進入第二階段的開頭:

     

    這從國史館的官方網站資料可知:

    直到19491027CKS仍舊十分憂心台灣的地位(尚未確定)。這有國史館典藏公文標題:「俞國華等電蔣中正美國務院對華政策仍未確定及關切臺灣地位」(典藏號002020400043069、原件、5頁、館內限閱)。

    顯示著,所謂的ROC播遷來台,根本不是國內領土的遷移,而是到國外領土的「流亡」

     

    另外,19491213公文標題「蔣中正據報美國政府決定承認國民政府於台灣建立反共基地又召見陳誠研商對美國政策及有關改組台灣省政府問題並決定先派吳國楨代理台灣省政府主席等」(典藏號002060100259013、縮影號123-22473頁、館內限閱)

    顯示著,美國與ROC有默契(若我們不說是「密約」的話)。

     

     

    19491215公文標題「顧維鈞電蔣中正美輿論對援助台灣之看法、諾蘭謂美民十有八九反對承認中共將來必能影響當局及紐約前鋒報載美國家安全委員會及國務院對派兵進駐台灣建議之意見。」(典藏號002080106037009、縮影號157-22818頁、館內限閱)

    這項說標題指向:美國取回佔領權,或日後的共同防禦協定。

     

     

    稍後仍有在國府人員在美國討論、激辯台灣問題等等文件。

    可惜,「數位典藏」的大工程功德只做一半,等於沒做。而且,部分有JPEG檔案連結的,都是不重要的收據、經濟事務。而且要命的是「館內限閱」。

    這表示,即使60年以上,這段史實仍是機密。為誰而機密?

     

    http://linux201.drnh.gov.tw/textdb/drnhBrowse/

    http://linux201.drnh.gov.tw/textdb/drnhBrowse/query.php?__qry=s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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