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費限定

英國Tribunal Court判決揭露LSE提供虛假證據給台灣的法院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raw-image
raw-image
raw-image
raw-image
raw-image
raw-image

NCN

案例編號:EA/2021/0373

第一審法庭 普通監管法庭資訊權利

以文件裁決方式審理:

聽證日期:2022年6月 13日

裁決日期:2022年6月 21日

上訴人 邁克爾·理察森

被上訴人 資訊專員辦公室法官 阿麗森·麥肯納

蘇珊·沃爾夫


丹·帕爾默 - 鄧克裁決

1.  上訴准許。

2.  替代裁決通知:


A.  法庭認為 2021 年 11 月 26 日的裁決通知 IC-109451-SIM2 有誤,請求的資訊範圍內的資訊由倫敦政經學院持有;

B.  倫敦政經學院必須在 28 天內對上訴人的原始資訊請求發出新回應,確認持有請求範圍內的資訊,並進行披露或聲稱任何披露豁免。

理由

聽證方式

3.  當事雙方和法庭

以行動支持創作者!付費即可解鎖
本篇內容共 3657 字、0 則留言,僅發佈於惡官3:人類史上最大學位詐騙案,台灣總統與倫敦政經學院你目前無法檢視以下內容,可能因為尚未登入,或沒有該房間的查看權限。
avatar-img
7會員
77內容數
全球局勢的第一手觀點!結合東西方權威新聞,盡攬中港台東亞的深度報導、國際政經要聞。用你選擇的媒體,決定你看見的世界。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在一個具有突破性的舉措中,一個獨立的國際法庭正準備審查指控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層嚴重侵犯人權的案件。
聲請人林家祺因為違反公證法事件,聲請憲法審查。大法官雖認民間公證人懲戒議決書係屬裁判,但聲請人未具體指摘議決書及所適用法規如何違憲,聲請顯無理由,裁定不受理。
兩位大法官都認為本件應受理,但對於是否已「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和系爭書函是否為「確定終局裁判」的看法有所不同。呂太郎大法官認為本件自始非憲訴法第59條規定範圍,不須要求此要件,而尤伯祥大法官則認為應類推適用,將上級警察機關決定視為確定終局裁判。
Thumbnail
在中國最高法院主導下,「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將於2024年1月上線,僅供法院人士在內部專網檢索裁判文書,不對外公開。此舉引發擔憂,中國實施10年的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制度,恐將因此轉向。這樣的制度,對於實際在中國大陸執業的律師會有什麼影響嗎?
Thumbnail
四、高院第三次判決撤銷   在第四回合訴訟中(2021年9月30日),華南銀(原告)主張:   1. 程序瑕疵:第6屆北市文審會(任期2016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1日)外聘委員中有4名委員已任第1至5屆委員,違反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下稱《組織準則》)之兩次連任為限規
Thumbnail
二、高院第二次判決撤銷   本案於2017年1月12日專案小組第二次會勘;2017年2月22日召開第三次文審會,登錄歷史建築;2017年4月24日第二次公告之登錄理由如下:   1. 基地東側緊臨中華民國空軍總部,沿濟南路兩側區域為1960年代美援時期住宅建築群落分布所在,內部空
Thumbnail
在2023年年底,在中國最高法院主導下,「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將於1月上線,僅供法院人士在內部專網檢索裁判文書,不對外公開。此舉引發擔憂,中國實施10年的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制度,恐將因此轉向。 許律師將在節目後半小時【兩岸法律熱點追蹤】檢視臺灣與中國的法制,討論判決書是否應該公開的法律問題。
Thumbnail
本件是不服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做出的繼承登記罰鍰裁處決定,向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從訴願決定書内容,拼凑出繼承登記的事件過程,及提出我的看法。
Thumbnail
在一個具有突破性的舉措中,一個獨立的國際法庭正準備審查指控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層嚴重侵犯人權的案件。
聲請人林家祺因為違反公證法事件,聲請憲法審查。大法官雖認民間公證人懲戒議決書係屬裁判,但聲請人未具體指摘議決書及所適用法規如何違憲,聲請顯無理由,裁定不受理。
兩位大法官都認為本件應受理,但對於是否已「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和系爭書函是否為「確定終局裁判」的看法有所不同。呂太郎大法官認為本件自始非憲訴法第59條規定範圍,不須要求此要件,而尤伯祥大法官則認為應類推適用,將上級警察機關決定視為確定終局裁判。
Thumbnail
在中國最高法院主導下,「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將於2024年1月上線,僅供法院人士在內部專網檢索裁判文書,不對外公開。此舉引發擔憂,中國實施10年的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制度,恐將因此轉向。這樣的制度,對於實際在中國大陸執業的律師會有什麼影響嗎?
Thumbnail
四、高院第三次判決撤銷   在第四回合訴訟中(2021年9月30日),華南銀(原告)主張:   1. 程序瑕疵:第6屆北市文審會(任期2016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1日)外聘委員中有4名委員已任第1至5屆委員,違反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下稱《組織準則》)之兩次連任為限規
Thumbnail
二、高院第二次判決撤銷   本案於2017年1月12日專案小組第二次會勘;2017年2月22日召開第三次文審會,登錄歷史建築;2017年4月24日第二次公告之登錄理由如下:   1. 基地東側緊臨中華民國空軍總部,沿濟南路兩側區域為1960年代美援時期住宅建築群落分布所在,內部空
Thumbnail
在2023年年底,在中國最高法院主導下,「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將於1月上線,僅供法院人士在內部專網檢索裁判文書,不對外公開。此舉引發擔憂,中國實施10年的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制度,恐將因此轉向。 許律師將在節目後半小時【兩岸法律熱點追蹤】檢視臺灣與中國的法制,討論判決書是否應該公開的法律問題。
Thumbnail
本件是不服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做出的繼承登記罰鍰裁處決定,向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從訴願決定書内容,拼凑出繼承登記的事件過程,及提出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