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3/11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玉歷寶鈔》(二) ── 第一殿 秦廣王


    十殿閻王刑罰因由詳情的介紹──第一殿 秦廣王



    第一殿 秦廣王


    秦廣王的業務,專管人間的長壽、夭折、出生與死亡的冊籍,統一管理陰間受刑的吉、凶。


    鬼判殿位居大海中、沃燋石之外,正西的黃泉黑路上。凡屬善人壽終的時候,有的接引往生天堂,或西方極樂。如果是功過兩半的的男人、女人,死後送交第十殿,發放投生人間,有的男人轉生女人;有的女人轉生男人。各按照在世時所造的業力、因緣,分別去接受果報。



    凡是在世惡行較多,善行較少的人,則引入殿右的高臺,名為孽鏡臺。


    臺高一丈,鏡子大約十人圈圍。向東懸掛,上橫書七字:「孽鏡臺前無好人」


    被押赴來的多惡行鬼魂,自然地見到自己在世時心地之奸險,以及死赴地獄受苦的慘狀。此時才知道:「萬兩黃金帶不走,只有罪孽跟著來。」


    照過孽鏡臺後,批解第二殿,開始分發地獄、運用刑具,令受諸種苦痛的刑罰。


    其罪刑與罪因詳情如下:


    一、自殺者的罪刑:



    假如有世人,不去思考天地生人,父母養育身體,珍貴異常,恩重如山。父母恩、眾生恩、國王恩、三寶恩等四恩未報。未奉到勾帖,就擅自輕生、自殺、上吊、服毒、投水……等等。除因忠孝節義的德行,犧牲生命,死後為神的之外,假若是因細小的忿恨、因犯罪的羞事被發覺即率爾輕生,究其所犯罪刑,並未至死刑的地步,或有想嫁禍、加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輕生氣絕者……以上諸種,門神、灶神,立即押解本殿,收入饑餓廠與乾渴廠。



    這些自殺的鬼魂,每逢戌、亥日,完全如臨死時一般痛苦,一切痛苦的情境,照原來的樣子,再出現一次。有的七十天、有的一、二年之後,押解其魂魄,再回到尋死的地方,受悔恨折磨之苦,並且不許接受羹飯、紙帛等祭品的祭拜。


    假如自殺的鬼魂自知懺悔、歛心守藏、不出鬼影魅形來驚嚇人,也不亂找替死的人。那麼,等遭他牽累的人,已經脫離牽累,是日,門神、灶神將此鬼犯押解到本殿,轉發第二殿。重新考查校對祂的功與過,再另遞交各殿,配發相應的地獄去完成刑罰。


    假如曾經現形嚇人或找尋替死的人,或用這些言語嚇人、詐人,雖然未至於令人死亡,但以前曾經行諸善事亦一概不准減免其罪刑。


    若是輕生已死之後,毫不收歛鬼的形影,以致驚嚇、令人喪命,立即命青面獠牙的鬼役,勾到各地獄去受苦。滿一百日後,發配入阿鼻大地獄,永遠用鎖鏈吊扣住,不許超生。


    二、誦經漏脫字句之罪刑:


    凡是出家人、道士、拿人的錢,為人拜誦經懺卻遺漏字句或頁卷者,帶來本殿,發進補經所。各個送入內藏經懺的小房間內。所有他遺漏的字句之處,一概都簽寫明白、補誦清楚。


    此處設有油燈,貯存數十斤的油。只用一根細線點,有時明亮、有時黑暗,不能一口氣就很快的補寫完足。


    三、修行起貪圖供養者的罪刑:


    如果原本清淨修行的出家人或道士,卻發了貪心,枉求供養以享受的人,也得在此補經。



    四、誠心修行,弘揚佛法者之利益:


    一般在家修持的善男信女或尼姑,十分誠心,心口如一地拜唸一切經、咒、佛號。即使有錯誤、遺漏,然而重在誠心,而不重在字句。此類誠心修持之人,佛降旨不用補經,每月初一,並將其功德記載於善籍之中。



    世間之人,若於每年的二月初一日,向西方至誠地禮拜,學習阿彌陀佛甘靈王清淨,利益一切眾生的莊嚴萬德。將平常憶念行持佛德,及誦經持咒、嚴守戒德的內功外德,發大願力,祈當生得證極樂世界的性德。並且發誓精進去修持,盡力地弘揚佛法、利益一切眾生。壽終之後,立即蒙佛接引,往生極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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