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10條規定,保障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但可沒有保障您有錢可以買房或是一定有房可以住.
憲法第155條規定 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買不起房居住並沒有在憲法規範的層次,不屬於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範疇,而是自己不夠努力或是投胎投的差(祖上積德),自然也不用奢望國家政府來幫幫您了.
房價在我國的定位只是商品價格的一種品項,自由市場經濟發展蓬勃,你吃的小吃麵線跟餐餐便當都漲得不像話了,房價到底是憑什麼不漲呢????(。。。可以緩漲不要大漲好嗎?)
高房價的壞處(如不婚不生經濟壓力大犧牲生活品質等)比好處多(有地位或炫耀暴富等),所以房阿罵當然是最不希望房價高漲的,>>但是呢,看到您買房的時候希望價低,等到您賣的時候又希望價格高高的~自己也想財富重新分配一下,多數人緊實的共犯結構,形成了目前現在的高房價市場結果,節節高升的房價的也不足為奇了.。。高房價其實是人性貪欲所形成的必然結果》》觀念深植..房價不會跌有機會就要藉由買賣房屋累積財富.
高房價的核心問題之一,是在於目前投資人的環境是資金太多,且利率低持有成本不高,有錢人多多,而多數的人都想要擁有好的地段住房,往相同的地方集中,羊羣(民眾)在牧羊人(建商仲介政府等)的趕集下聚集以同方向進行,供給固定且有限,多眾競價,又現在不買以後會更貴,買房是千載難逢發財的機會...等氛圍影響,然後政府再推一把新青安~~~房市不熱房價不堆疊成高價才是奇怪呢~~
央行對於非自用戶購屋實施《差別房貸利率》加10%..建商屯地空地稅加徵5倍..非自用住宅持有稅5~10倍..增加容積給社宅...廢校的地方蓋社宅....等等,打炒房其實很容易,對於買房經歷過10%以上房貸利率的房阿罵而言,只是覺得政府是沒有想要下決心去做啊~~
對於非自用購置不動產
《差別房貸利率》
《差別持有稅率》
《差別買賣稅制》
《逼出建商囤貨土地限期建》
《活化土地資產蓋社宅》
《獎勵新建屋容積增額部分為國有並實施包租代管》
《憲法居住權入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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