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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534 年,北魏分裂為東魏、西魏;不久,掌握大權的權臣殺死各自擁立的皇帝,北方兩個對峙的政權,東魏蛻變為北齊,西魏蛻變為北周,成為兩個新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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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是東魏的年號,在這段期間,師承來由不明的二祖慧可來到東魏的首都「鄴」、開堂說法,卻得罪了當地既有的佛教勢力。
菩提流支,意譯為道希,是北印度人,他攜帶經論的梵本、翻越蔥嶺 (帕米爾高原)、在北魏永平元年 (508) 到達首都洛陽,永平四年譯出《十地經論》,是為地論宗之始;北魏分裂後,他跟隨東魏政權搬遷到新的首都「鄴」,繼續譯經授徒。
當時的譯師,除了菩提流支,還有勒那摩提,兩人的見解相左扞格,最終分道揚鑣;菩提流支的弟子道寵、開立地論宗北派,勒那摩提的弟子慧光、開立地論宗南派。
北派主張第八阿梨耶識的「染分」、是一切法的根本;南派則主張「如來藏」、是一切法的根本,而如來藏、就是第八阿梨耶識,由此發軔了《大乘起信論》的真如薫無明、無明薰真如之思想。
北派以第八阿梨耶識的「淨分」為「真如」;南派則吸取了攝論宗的名相,另立第九阿摩羅識為「真如」。
南派的思想,可以從更後代的淨影慧遠的著作、窺得端倪。
慧光 (468~537) 傳法上 (495~580),法上傳慧遠 (523~592);隋開皇三年 (583),隋文帝為慧遠建造淨影寺,故稱淨影慧遠,以別東晉的廬山慧遠。
南朝 (420~589) 末年的三論宗僧人慧均說;「《大乘起信論》不是馬鳴菩薩寫的,而是地論師假託馬鳴之名偽造的。」現今考證,《大乘起信論》的偽造者、應該是淨影慧遠。
淨影慧遠在他偽造的《大乘起信論》中說:「所言義者,則有三種。
云何為三?
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
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又在他的《大乘起信論疏》卷上之上、說:「第二,列二章門:
『心真如』者,是第九識,全是真故,名『心真如』;
『心生滅』者,是第八識,隨緣成妄,攝體從用,攝在心生滅中。」
總言之,淨影慧遠認為:一心,分為真如、如來藏兩個部分;真如不生滅,如來藏則是不生滅、與生滅和合;前者是第九識,後者是第八識。
此後,南派的如來藏思想、遂成為中國佛教的主流。然而,現代某人的判教,卻將禪宗歸類於他所謂的「真常唯心」系中,這顯然是對於禪宗完全外行所致,殊不知,慧可正是因為牴觸地論宗的主張,才被迫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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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論宗的錯誤認知,與其說是源自《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一切佛語心品之四中、「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以下一段,不如更確切地說,是源自《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自性清淨章第十三。
經言:「世尊!生死者、依『如來藏』,⋯ 是故,『如來藏』是依、是持、是建立。⋯
世尊!『如來藏』者,是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藏。此自性清淨『如來藏』,而客塵煩惱、上煩惱所染,不思議如來境界。⋯
世尊!然,有煩惱、有『煩惱染心』。
『自性清淨心而有染』者,難可了知;唯佛世尊,⋯ 如實知見。」
與此相反的義理,比較是經一乘章第五,
經言:「有二種死。何等為二?謂:分段死、不思議變易死。⋯ 不思議變易死者、謂: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
如是,『無明住地』、緣無漏業因,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
世尊!若復過於恒沙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一切皆是『無明住地』所持、所建立。譬如一切種子,皆依『地』生、建立、增長,若『地』壞者,彼亦隨壞。」
在自性清淨章中,「如來藏」(第八阿梨耶識)、和「真如」(第九阿摩羅識),是依、是持、是建立,故而,是如來「證悟」的境界;
但在一乘章中,一切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全都是依「無明住地」(第九阿摩羅識) 所持、所建立,因而,「無明住地」(第九阿摩羅識) 乃是如來所應「斷除」、而「跨越」的關津。
此證經文的義理前後不諧也。
可以推知:《入楞伽經》、《楞伽經》、與《勝鬘經》中關於「如來藏是善不善因」、「自性清淨心為煩惱染污」等段,皆出自印度的竄改者之偽造添加,模稜魚目、意在敷演其「如來藏識藏」之旨,然而,卻與諸經前段經文之正義,方圓不逗也。
正確的如來藏之義理如下: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一切佛語心品第一指出:如來藏、乃「自作因之真相」,常、不思議,與外道、婆羅門依止的「作者」之因相不同;此第一義聖智,乃諸佛如來憑依「自心現量」、除滅第九菴摩羅識 (即業相、習氣種子、微細藏識究竟邊際、無始無明住地、不思議變易死)、而覺悟所得,進由實相般若光明之照澍、轉識成智,令第八識轉,其餘諸識亦轉,從而見到生死涅槃、無別耦諧、齊一貫通。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一切佛語心品第二指出:如來藏、不同外道、婆羅門的「作者」之「我」。諸佛如來、有時說離妄想、「無我」的如來藏之句;有時說圓成性自性第一義心、無所有、「真我」的如來藏之句。所謂「無我」,即是超脫心識作用的範圍,離心、意、意識,到達徧滿宇宙虛空的〇之意;而「真我」,則是由實相般若光明之照澍、轉諸識為諸智,包容萬法,亦即,〇的涵融統攝之意。二者、實為一體的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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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載,慧可是被菩提流支、光統律師的徒黨報官誣陷、非理屠害的。光統律師,就是跟隨東魏入「鄴」、擔任國統之官的慧光,他也承嗣律宗四祖道覆的法脈,簡稱光統律師。這樣,事情的原委就拼湊起來:加害慧可的人、乃是當時在鄴都的地論宗人,也就是菩提流支和慧光的弟子輩。
對於佛法內容理解的差異,應不致「惡之欲其死」的地步,猜測,造成地論宗人要將慧可消滅的根本理由,應在他聲稱自己已經明心見性成為佛陀、即大徹大悟的覺者、這件事情上。
道恒、屬地論一派,他賄賂官府,聲稱慧可傳授的教法是「妖說」,使慧可遭受迫害,幾至於死。
慧可的斷臂,究竟是官府所為、還是後來被盜賊所砍,文獻大多含混帶過,但可以肯定,絕對不會是後來流傳的,為了求法、自斷一臂、而提著自己血淋淋的手臂、在雪地中跪求達摩肯認憐憫的苦肉計。
北齊的皇帝高洋殘殺成性,底下的官員也大都有樣學樣、感染兇殘的惡習;據說,當時有一種刑求逼供的方式,是把犯人的手臂塞進車輪的輪軸中、用火燒烤。這是不是慧可失去手臂的真正原因?很有可能,但現今已無從考證了。
菩提流支、慧光的徒黨匿吿可大師,說他是「妖異」,官府於是勅令所司、推問可大師,大師答:「我的確是妖。」所司恐怕大眾不服,命令可大師再一次詳審,大師明確地回答:「我真的是妖。」所司便勅令管城縣令翟仲侃、依法處刑。
處刑的爭點,在慧可是不是「妖」,而慧可不願妥協,回答:「我真的是妖。」為什麼呢?《大毘婆沙論》卷八十三言:「如契經說:住慈定者,刀、毒、水、火,皆不能害。」你既然是佛,就證明看看、是不是真的能夠如此。
「妖」,反面觀之,是某人自稱為「佛」。官府當然不相信慧可是佛,而自稱是「佛」的人,在官府眼裡、一定是「妖」、無疑。
慧可受刑時,感慨地說:「四代以後,《楞伽經》將變為名相之學了。」讖言五祖弘忍以後,北宗以楞伽師自命,而南宗改以《金剛經》傳授宗旨之事。是否出於後代的杜撰,在此就不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