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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記憶(一)

    日期不是相當確定,在2023年的4月,我被離婚後再復合的前夫男友(?)分手了,他在我的生命裡陪伴了我13年,我和他歷經熱戀、糾纏的虐戀、懷孕、生子、結婚、爭執、離婚、復合,最後,他單方面對我提出了分開。

    至今已經過了一年,這一年裡,是我人生中最大的轉折期,我自認為我付出了所有、也失去了所有,像一場災難,但我學著不要這麼下定論。很常見到的劇情吧,但我想寫下來,因為我已經提升了一個維度,在這一年中,自我虐待到療癒中所拉成的升級維度;

    這種經驗,我很清楚不會有下一次了,我從未向我的朋友、家人深層談論過這段感情,個性使然,我習慣自己消化傷痛,好過被別人評斷我的作法,等我痊癒了,我就可以以全新的姿態回到我的生活圈,一切又好像沒發生過一樣自在,我總是這樣,至今仍是,


    13年前,當年我27歲,在一次朋友的唱歌聚會中,和他一見鍾情,現在還有人相信一見鍾情嗎?在台北市復興北路的星聚點和朋友相約,她說她還有另一個朋友待會就到了,接著,遠遠見到他,一個乾淨挺拔的男生朝我們走過來,『他來了,嗨~』我朋友和對方打了招呼,我看著他朝我們走近,當下,我就愛上他了。

    他是我朋友的高中同學,以下我簡稱他為N。

    當天唱歌局裡,我們有愉快的聊天,我自在地邊吃邊聊天,這就是我喜歡的自在感,我似乎捨不得和他分開,我朋友看出來了,散場後,朋友問N接下來要去哪裡,又故意的拉著我對他說:『不然你們去看電影吧』,竟然就這樣湊合成了,我們去微風廣場看了電影,一切氣氛都很溫暖,最後也是安分的各自回家了。回家後,我電視開著36台康熙來了,一通訊息來了,是他,我們開始聊天了。

    我甚至自己想見他,在幾次的見面之後,我們交往了。

    我們一樣喜歡看電影、笑點一樣、頻率一樣,當時我覺得,真的就是他了。

    在交往一年多之後,開始有爭執了,而個性倔強的我,卻和他,一直對槓下去,開始了接下十幾年的虐戀。

    他愛我,卻又想控制我,我愛他,卻又想控制他,我現在瞭解了,我們是一個鏡面。

    我們好了時候是互相扶持互相治癒,不好的時候,我只想把自己鎖起來不願意給任何人看到,吵架、惡言相向,把我們都擊垮得狼狽不堪,卻沒有一個人說要放手,我當時以為,這是我們相愛的證明,相愛相殺,吵架完期待和好,期待彼此的慰藉,如同時下量子糾纏的戀情沒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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