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8/19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租金補貼實施2年來 這2縣市房租漲最多

租屋族在稅務申報上長期面臨諸多挑戰,直到近期的《所得稅法》修正案為租屋族帶來了一絲曙光。2023年12月19日三讀通過的修正案,將房屋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並將扣除上限從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這項變革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目的是為了讓租屋族能夠感受到減稅的實質效益。

根據內政部「112年住宅需求動向調查」的報告,仍有近60%的租屋族在申報租金支出時遭遇困難,無法享受到所得扣除的優惠。這項調查針對全國22縣市的「租金補貼」申請戶進行訪調,揭示了租屋過程中的糾紛,其中包括租金支出無法申報所得扣除、戶籍無法遷入、以及租金任意調漲等問題。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直轄縣市當中,臺南市和高雄市的租屋族面臨的稅務申報困難尤為突出,分別有61.2%和58.8%的租屋族無法申報租金支出。而在其他縣市,嘉義縣和金門縣的比率更是高達67.9%和67.4%。尤其是臺北市和新北市在戶籍無法遷入的租屋糾紛中比率最高,分別為21.1%和14.8%。

租金任意調漲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臺北市和新北市的租客中有16.8%和16.3%反映遭遇了這樣的爭議。

  1. 「租金支出無法申報所得扣除」(57.6%):台南市、高雄市占比最高
  2. 「戶籍無法遷入」(15.4%):雙北占比最高
  3. 「租金任意調漲」(13.8%):雙北占比最高

這些數據反映了一個現實問題:儘管法律修正旨在減輕租屋族的稅負,但在實際操作中,許多租屋族仍然無法從中受益。這可能是由於稅法的複雜性,或是租屋合約中的某些條款限制,使得租屋族難以符合申報條件。

為了幫助租屋族更好地理解和運用這項新規定,以下是一些關鍵點的概述:

  • 特別扣除額的調整:修正案將房屋租金支出的扣除額從12萬元提高到18萬元,這意味著租屋族在申報所得稅時,可以申報更多的租金支出作為扣除項目。
  • 申報資格的限制:新法規定對於有房屋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以及適用較高稅率或取得特定補助的個體,即使符合租屋供自住的條件,也可能無法申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
  • 實際影響的考量:租屋族在申報時需要考慮自身及受扶養親屬的房產狀況,以及是否符合新法規定的其他條件。這可能需要進行詳細的試算,以確保能夠有效利用新規定減少稅負。

對於租客來說,需要了解自己的權益並在遇到問題時尋求幫助,政府有多個管道可以提供協助,包括消費者服務中心、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不動產糾紛調解處委員會,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等。這些資源可以幫助租客保護自己的權益,並尋求公平的解決方案。

租屋族若遇到租賃問題,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和崔媽媽基金會都提供相關的支援服務。此外,政府也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例如在台北市,民眾可以撥打1999(外縣市則撥打02-27208889)轉6168或直接撥打02-27256168進行預約。各區行政中心也設有市民法律諮詢服務櫃檯,方便市民就近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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