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7|閱讀時間 ‧ 約 24 分鐘

論著波衫

    近日,又有人討論穿球衣之問題。小弟身為足球迷,現嚴正回應如下:

     

    球衣本身是衣服,但亦是足球文化之象徵,甚或個人信仰的信物。因此,討厭別人穿球衣者,不外乎討厭其設計、文化或信仰。

     

    若是從時尚角度入手,恕小弟毫無藝術感,未能置喙。球壇上公認型格的球衣不多,但醜陋的卻大行其道;各位有何不滿,請向Nike和Adidas投訴。

     

    但細心一想,兩大品牌壟斷球衣市場,欠缺競爭,設計自然毫無新意。設計既不是球迷票選,又不是名設計師主理,球衣太醜,我們沒有辦法。

     

    醜極的球衣也光顧,那人肯定有很多閒錢——各位女士,一件球衣動輒六七百港元,買得起的人恐怕都錦衣肉食。所以我家裡沒有球衣,因為我不是富家弟子,請大家都遠離我。

     

    為什麼設計如此醜陋,球迷依然光顧?因為設計是外表,信仰是內涵,我們球迷講內涵。只要是我們喜歡的球會,再醜的球衣都有球迷買單——球衣,畢竟象徵我等信仰。

     

    信仰,最能反映一個人的為人。

     

    這句可不是我說的;連登上有許多網民,說「只有狗才做曼聯球迷」。所謂做隻貓、做隻狗、不做情人,曼迷大抵不是好情人。又例如,你的男友是三十年熱刺球迷,再多風霜雨露他也捱過了,他肯定是個(對熱刺)忠誠的人。

     

    此外,球衣選擇也要講究:若你看見2016版本的車路士球衣,背面印上Fabregas,他必定很會欣賞足球。有次我看見有人穿起格拉斯哥流浪球衣,附加「Amad 9」,我第一時間斷定其眼光獨到。

     

    然後,又有個人喜歡的球隊名不經傳,叫做白禮頓;他有反主流的骨氣,必定令人欽佩。如果他又同時喜歡阿特蘭大,就必定是個勇敢的人,獨樹一熾。他一定是個好男人,我說的。

     

    可是,同時喜歡幾隊球隊,豈不是過於花心?我同意。但這不及拋棄信仰者:一個連自己喜歡的球隊也不要的人,絕對不能為伍,因為心術不正——

     

    例如小弟,當年曾經同時是曼聯、巴塞羅那、AC米蘭、拜仁慕尼黑、巴黎聖日耳門球迷,現今只剩曼聯。小弟當年信仰如變色龍,球隊如衣服,絕對不是好人,各位請注意。

     

    但是信仰明確,為何不能大搖大擺?本市眾多男團粉絲,不論本地、大韓或㗎仔,一概追星追得明目張膽。穿衣服支持算小事;若某姜姓男子可以全版現身巴士車身,為何阿仙奴不能巴士巡遊,慶祝聯賽亞軍?

     

    足球就是這麼純粹。自己喜歡的好,所以我們開心;喜歡的不好,所以我們不滿。只要球技好,我們都追捧:夏薩特最愛漢堡包,朗拿甸奴風流倜儻,朗拿度不知保養,但他們個個叱吒風雲,因此得大量粉絲,自然許多人收藏他們的球衣。

     

    我們的純粹,可不像娛樂圈——起碼我們不會限制偶像擇偶。某明星連追求誰,也要問准粉絲同意;請問迪布尼和古圖斯擇偶時,可有問過他們粉絲意見?

     

    如你不喜歡球迷情緒大起大落,沒有辦法,球圈比較直來直往。至於那些惟恐天下不亂的害群之馬,小弟鄭重祈願:祝你們永世不得女士青睞——因為這些人不但心術不正,更是錯信邪術。

     

    穿起球衣的,未必就是一勇之夫。如此定性,容易錯過球圈好人,或許變成剩女罷。

     

    而我,心術不正之餘又窮困潦倒——若大家看見我穿球衣,我一定是買了盜版的以假亂真,必須得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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