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重用題材。 有些作家,很喜歡同一種內容寫完又寫。比如「我憎恨你」這些題材,竟然可以無限翻叮,除了「此恨綿綿無盡期」,我想不出其他理由。 誠然,每個作家出身背景不同,也形成主打題材不同。例如小弟是個獨行俠,因此許多文章都探討孤獨問題。可是,即使主題類近,用過的情節我也盡量避開。 主題相近雖然不是最好,但受限於生活經驗,實在難以苛責。然而,同一個題目不斷翻寫,是可恨的一件事。今天寫「小明和小欣分手」,明天寫「小天和小雯分手」,枯燥乏味,並非上策。 與其用同一種情節、框架不斷翻寫,為何不跳出框框,嘗試從別的角度入手?例如用上新手法、新鋪排,即使主題接近,感覺也可以煥然一新,而非拘泥於一式。 西西所謂「我寫新小說,一是新內容,一是新手法。兩者都沒有,我便不寫了」的精神,不知道當下是否仍在? 如此理想化的寫作精神,有兩個問題: 1. 不斷轉換角度,極需要作家的靈感。一旦靈感枯乾,但作家又要嚴守戒律,產量必然下降,那就是世界末日。 2. 現代網絡寫作更講究讀者反應。有些題材是流量密碼,例如愛情系列或批判社會(例如香港教育制度),而且必須平鋪直敘,很容易得人關注。 兩者都是死罪。提出如此理想者,必定是無人問津、嫉妒心重、自以為是、想法離地、太過偏執的過度理想主義者,將會一敗塗地,永不超生。 如此,我的處境越來越危險了。 #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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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有許多方法,人身攻擊也是其一。
平時循規蹈矩的討論,固然是以理服人;說服人的方法不外如是,辨駁別人的方法亦大致類近。唇槍舌劍、刀光劍影之中,起碼講究武德。正如拳擊,不管場面如何混亂,終歸也有拳證和規矩在後。
罵人,當然也可以是辯論的一種。要不然,當年台灣的文學論爭,恐怕每個學者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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