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1|閱讀時間 ‧ 約 0 分鐘

《澳洲不思議》第八十一章

兩天後我傳簡訊給米根,委婉示意她今天是約定的發薪日,她說隔天會讓巴比先給我一半,另一半等她下週回來再補齊。 巴比通常中午左右才進店,有時他看起來還是一副宿醉的樣子。今天他搖搖晃晃走進櫃檯,打開收銀機抽了幾張鈔票轉身就要塞給我,「喏,這是你的薪水。」 「等等,現在是幹嘛?」我立刻把手大大撐開,擋住那幾張皺巴巴的錢。 「你一半的薪水啊,剩下的等米根給你。」巴比在其他人面前直白地說。 「不行,要就一次給足,萬一之後有誤會。」我果斷地拒絕。 巴比愣了兩秒,轉身再抽幾張,湊足我第二週該領的薪水。 正當我暗自慶幸第二週也驚險過關時,阿唐在一旁略帶欣羨地低聲說,「真好啊,我們兩三個禮拜沒領錢囉⋯。」 柔伊冷不防插嘴,「可是老闆夫婦人很好啊,店裡食物隨你吃,還能帶回家當宵夜!」 不顧柔伊的打岔,我順勢探問阿唐更多幕後消息。 原來除了我,這裡的員工個個拿到的薪水都不及法定最低的一半,有些甚至只有¼。那些人不能走也不敢走,他們不僅一句英文都不會,更是持觀光簽證入境澳洲非法打工,要是被移民局抓到,遣返前還必須面臨重罰。聽說,有人甚至六週沒拿到薪水了也不敢吭一聲。 還有像柔伊和阿唐,他們會說英文,薪水比那些老鄉相對高一些些,但他們為了獲得澳洲的永久居留資格,不惜跟米根簽下兩年的賣身契,只能住在他們提供的宿舍,也就是他們家的地下室;並在他們店裡上班,期間內各種超時都不算加班。契約上都載明「包吃包住」了,竟然還付你薪水,老闆夫婦可是大善人了呢!只要把兩年間的薪水一毛不拔地攢下來,期滿後,剛好夠付萬把塊的簽證代辦費用給米根。 心裡的那個我下巴已經掉到地上,但表面還是裝得若無其事。「所以柔伊才要處處討好米根嗎?哪怕只是多拿到幾件米根穿過的舊衣、提過的舊包,對她來說都是恩賜。」我心裡不禁有點同情起她來。 此時店內的越南廚師端出一大盆亂七八糟的什錦炒麵,「快來吃,還有加龍蝦,昨天慶祝老闆生日才有的喔!」 聽到放飯同事們一哄而上,我藉口得有人站櫃,催促他們先吃別等我。轉身背對他們,我望著街道上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們不斷從眼前穿梭而過,白色的、黃色的、黑色的、紅色的⋯,不覺嘆了口氣。 「太悲哀了,最會壓榨同胞的永遠是自己人。」 阿唐夾了塊龍蝦肉端來給我,「快點吃,不然一下就沒了。」 我接過,瞟一眼那黑黑沙沙的龍蝦鰓,趁他不注意的時候轉身倒掉了。 「更悲哀的是,這些被剝削的小人物會找各種理由替壞人脫罪,還會互相洗腦同伴藉以安慰彼此⋯。」 我不吃那塊龍蝦,不僅僅是因為它聞著不新鮮看著也不乾淨,最令我作嘔的是,它根本是老闆夫婦假藉供餐名義,實行節約餐費之實,對員工進行的一種價值混淆與道德綁架。簡單來說就是,我不爽他們把員工當成廚餘桶啦!還敢冠冕堂皇地說,「我們都是一家人。」 呸,誰稀罕這些餿水,換成實實在在的薪水吧!我就算不能天天吃龍蝦也不願意撿老闆過生日的剩菜。 正當他們一夥人吃得歡天喜地,一個身型瘦高的光頭大叔走進來。巴比一看到他,立刻熱情招呼他坐下。不知道他們嘰哩呱啦一陣說了什麼,隔天光頭大叔就變成我的同事了。 光頭大叔叫做吉米,一聽口音就知道是新加坡人,似乎和巴比是舊識,知道不少他們夫婦俩的秘辛⋯,甚至他自己也有過一段輝煌的過往。可是現在怎麼淪落到替人打工呢? 「唉,這些都過去就不提了⋯。」他眼泛淚光,搖搖手說不下去了。 好吧,於是我開始帶著他熟悉店內環境,一一向他解釋每天的工作內容。 店裡所有的生鮮食材都放在冷藏室裡面,連前檯會用到的水果也是。一推開門,地板上擺著兩大桶完全沒加蓋也沒封膜的生豬肉,瓷磚上還有拖行的血跡斑斑。空氣中瀰漫著蔥蒜味及一股腥臭,似乎是魚露? 吉米看上去處變不驚。啊對了,他早就跟過巴比一陣子。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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