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4|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郭昱晴舉辦「非犬貓動物福利政策推進」公聽會 力推多元物種分類分級機制

2024/07/18

立法委員郭昱晴今(18)舉辦「非犬貓動物福利政策推進」公聽會,邀請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台灣愛兔協會、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鳥類救援協會、台灣愛鼠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針對非犬貓以外之動物相關福利政策,期盼農業部相關單位能夠在制定上更審慎考量。

郭昱晴表示,台灣寵物飼養風氣日盛、商機龐大,然犬貓以外動物,從源頭的輸出入與繁殖販賣、飼養者的管理與動物福利標準設定、後端棄養逃逸案件的行政處理量能等,皆未能與實際狀況接軌,無法有效維持市場秩序與動物福祉,藉此召開本次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交流,針對四個大議題來做討論。

首先,「多元物種分類分級管理機制」。目前社會共識是將物種分類為白、灰、黑名單三級,並就三級名單進行輸出入及飼養限制。然而,應該秉持「原則禁止,例外開放」或者「原則開放,例外禁止」標準,即為本次聚焦討論爭點;各級名單設定的條件為何,也亟待社會團體與行政部門獲得共識。其次,「輸出入與繁殖販賣管制」。各級名單物種輸出入的業者資格、目的用途、流向管制,應有明確規範;輸入後於國內的繁殖販賣管理、利用動物限制,也須有明訂。再者,「飼養照護與動物福利標準」。白名單及灰名單的可飼養物種,應有具體照護指南、動物福利檢驗標準等具體飼養標準配套,主管機關也應有明確的稽查檢核項目與動檢員專業訓練,以為不同物種生存福利。最後,「棄養逃逸處裡與相應行政量能」。白名單及灰名單物種開放民眾飼養以後,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皆須有相關行政管理能力,包括棄養才罰與稽查、逃逸個體處理或收容等,都是今天做為討論的方向。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副執行長周瑾珊表示,多元物種分類分級管理機制應考量動物福祉、公共安全與行政量能等條件,積極源頭管理重於事後查緝懲治。建議主管機關就以下方向進行研議:首先,須清楚界定「寵物」認定條件。根據現行《動保法》,以玩賞、伴侶為目的飼養的動物都是寵物,範圍過大,且不夠明確。也舉例,蘇卡達象龜壽命為百年,飼主人類的年齡並無法將其寵物照顧至老,另外此寵物身上有沙門氏桿菌,未來該如何去預防疾病傳染的問題,為考量動物福祉、公共安全及行政量能,應以防患與未然的積極態度於源頭管理,非造成問題後疲於事後查緝懲治。


社團法人台灣愛兔協會公共事務副主任林樵表示,輸出入與繁殖販賣管制的分級管理制度應將各物種劃分為白名單、灰名單、黑名單三等級行輸出入管理,並考量傳染性疾病、輸出入符合動物福利等,召集專家擬定管理規範。若有業者希望開放黑名單物種之繁殖買賣及輸入,應自組工會並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待規範與流程制訂完善後使得納入。白名單及灰名單以目前飼養情形氾濫者優先管理,且初期仍一律禁止商業輸入,制度尚未完備者一律視為黑名單。此外,飼養指南需完備「寵物飼主」、「繁殖業者」、「展演場所」三種飼養身分之標準。


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表示,有關飼養照護與動物福利標準,各物種之飼養照護需以滿足動物自然習性為原則,且動物於寵物、展演、經濟、學術等不同目的,飼養照護、福利標準、管理制度即需有不同要求;邊境管理則以「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為主,正面表列開放物種,並建立「飼養指南」,同時賦予其強制力,並落實稽查。分級管理三等級,皆應考量多層面現況,才評估是否開放飼養,如:一般飼主具備飼養知識及空間、展演業者搭配繁殖管理與總量管制、繁殖買賣業者搭配許可總量管制。開放飼養的物種,也需確認已有足夠行政量能,處理許可發放、稽查評鑑、繁殖管理、棄養查緝、收容安置、動檢員訓練等工作事項。另外特別提到,動檢員每一縣市的教育訓練落差很大,教育效能非長不夠,現行法律效力沒有足夠的強制力。


台灣鳥類救援協會祕書長吳羽心表示,動物遭棄養或逃逸之後需要的行政支援包括:通報捕捉或救援的物力成本、醫療費用、運送籠具與交通工具、安置場地、特別照護營養品、傷殘輔具、尋主或尋找認養人、未捕獲造成環境生態隱患等等。公立收容所與全國私人動保單位的非犬貓收容能量,從空間到專業照護人員,都不足以應付現況。公立收容所宣導不足、救援或照護專業人士不足、收容環境無法滿足非犬貓需求、委外單位能力良莠不齊,甚至因為爆收需將非犬貓動物公告期間縮短。應積極建立與民間團體的協力機制,緩解目前問題,也為未來分級機制建置後援基礎。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議題研究主任林岱瑾表示,針對外來物種如不是正面表列的物種,中央機關須作審查的話,要像黑名單達到效果會需要耗費很大的能量,目前可以進來的物種還是很多,這樣的管理制度是否有足夠的量能去處理,後續動保司如欲討論各物種的管理以及獸醫的訓練都必須納入公私協力一起做考量。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執行長林憶珊表示認同,物種分類分級管理機制應以「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為主,明訂那些物種可飼養,希望主管機關如何界定寵物的範圍,目前飼養指南只有宣導沒有強制性,該如何去做管理以及作展演物種也應該要有總量管理的概念,例如:狐獴與水豚這類型的寵物。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非犬貓管理分級機制會將有攻擊性、對自然環境衝擊疑慮、台灣飼養環境不符合其動物福利的物種列入黑名單;一般飼養條件較容易達成,且符合動物福利者,就會列在白名單,並發布飼養指南;由於灰名單物種較不普遍,因此仍待商議。總體而言,各界針對白灰黑名單管理的訂定制度或模式差異性不大,至於管理強度、方式,以及「同意飼養為原則」或者「禁止飼養為原則」,這部分就必須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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