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費限定方格精選

為什麼李義祥不是「過失殺人罪」?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2021年4月17日,太魯閣號撞車事故奪走49條人命,禍首包商李義祥被依過失致死而非殺人罪嫌起訴。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對媒體表示,這件事故當事人要負的責任真的太大,專案團隊研究很多次,也認為法律真的太輕,但身為一個念法律的人,不能僅因如此,就用殺人罪嫌來起訴,因此,最終仍以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最重刑。

資料來源:過失致死起訴李義祥 花檢長:確實太輕但無法用殺人罪
看到這則新聞,你可能會好奇:
  1. 為什麼李義祥不是「過失殺人罪」?
  2. 什麼叫「故意」?什麼叫「過失」?
  3. 檢察官起訴後,法官可以變更法條嗎?
這篇文章將用比較白話的方式,引用判決來說明。

為什麼李義祥不是「過失殺人罪」?

殺人犯法,人命有償。台灣的法律有殺人罪傷害致死罪重傷致死罪過失致死罪,甚至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但是沒有一條罪叫「過失殺人罪」。
關於這點,有時候連法律系學生都覺得不理解
而且台灣人對法律的理解,常常來自美劇,在美國卻有「過失殺人罪」。
例如:
美國明尼蘇達州去年發生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遭白人警察沙文(Derek Chauvin)跪頸致死,引發全美「黑人的命也是命」示威狂潮,沙文被控謀殺罪一案周一(4/19)進入進入關鍵時刻…沙文被控二級謀殺罪、三級謀殺罪和二級過失殺人。

資料來源:美警跪頸殺人案即將宣判 各地加強警戒防暴動
要理解這個問題,要簡單說一下台灣的法律體系與美國不同。台灣是走大陸法系,要判斷一個行為有沒有犯罪,首先要討論「故意」跟「過失」。

什麼是故意?

在2021年4月13日有一個判決,大意是:
  1. 陳先生開車載朋友去基隆市劉銘傳路附近借錢,開到停車場時,忽然看到另一台車走下兩個人,拿著手槍跟木棍。
  2. 這兩人先敲打陳先生的副駕駛座車窗玻璃,再從腰間取出手槍,陳先生與這兩人素未謀面,受到驚嚇而急忙駕車往前左轉,想要沿著南靈宮左側駛離。
  3. 不料前方已無道路可供通行,陳先生只好倒車再回到停車場,想要改往南靈宮右側循原路離去。
  4. 此時,對方兩人持槍站立在自用小客車前,並伸手拉滑套。
  5. 陳先生應該可以知道,如果繼續往前開會撞死人。但他仍駕車往前開。
  6. 陳先生撞死了其中一人,將對方貼在車頭,倒臥在自用小客車的左前車輪旁。
陳先生的說法是:

我剛停好車沒多久,就有1台汽車開上來,大燈直接照著駕駛座,隔約3分鐘,那台車有2個人走下來,手上有拿長型武器者往副駕駛座方向走來,另一人直接敲副駕駛座玻璃,我第一時間想保護車內的人,且我搞不清楚狀況就被攻擊,所以我立刻踩油門往左邊跑,但開到死路,

我打倒車想原路下山,結果我看到敲玻璃的那個人站在我車前將槍舉起來指著我們的車子,我立刻將頭往旁邊閃並踩油門往前開,我頭往旁邊閃是怕他會朝車內開槍,會打到我,我往前開是想要趕快跑掉,

我沒有想到可能會把他撞死,我以為他會閃開,當時我如果沒有跑掉,就我們車上4條人命,我沒有感覺撞到物體或人,直到車子卡在山坡,我才抬頭,如果我沒有撞到山坡,往前開再左轉,就可以下山離開,我撞上山坡後,我們就棄車趕緊徒步下山。
簡單說,陳先生確實開車撞死了人。請問你覺得陳先生有沒有「故意」殺人?
  • 檢察官認為有「不確定故意」(間接故意)
陳先生就算不是有意撞對方,至少他可以預測有可能撞上,而且撞上了他也不在乎。(主觀上縱非明知並有意撞上,至少亦預見會撞上且撞上並不違其本意)
  • 法官認為陳先生沒有「故意」
  1. 經過推算,陳先生當時的時速約為17.496公里/小時,速度並不是很快。
  2. 陳先生突然遭到對方在車前舉槍,危急時刻能採取的唯一出路就是駕車往前行駛。
  3. 陳先生並非駕車猛踩油門高速衝撞,顯示他是想要趕快跑掉,以為對方會閃開。
  4. 他主觀上並沒有置人於死的殺人犯意,或已預見對方會因此死亡的不確定故意。
所以,法官認為陳先生沒有故意,他的行為也符合正當防衛。
一審法院判決:陳先生無罪。(不確定會不會上訴)
判決摘錄:(「被告」是陳先生)

綜合上述,被告所為應屬傷害致人於死,然被告傷害致人於死之行為,係基於正當防衛所實施之相當且必要之行為,合於刑法第23條前段正當防衛之要件,依法應屬不罰,揆諸首開規定,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什麼叫「過失」?

在2021年3月25日有一個判決,大意是:
  1. 賴先生是大貨車司機,在某天凌晨2時52分,駕駛大貨車沿臺中市烏日區公園路往環河路方向行駛。當天天氣晴、現場有照明設備、路況良好。
  2. 賴先生開到與新盛巷的閃光號誌交岔路口(閃黃燈),未經減速就想前進。
  3. 恰好有一台機車也行駛到這個交岔路口,他的路口是閃紅燈。但完全沒減速,也沒禮讓幹道車,於是與賴先生發生車禍。
  4. 機車車主不治死亡。
  5. 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了賴先生。
賴先生的說法是:

當時事故路口的下個路口是紅燈,所以我準備要停紅燈,是機車騎士來撞我的車,不是我撞他。
請問你覺得賴先生在這場車禍,有沒有「過失」?
(依照刑法第14條,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就是「過失」)
  • 法官認為賴先生沒有「過失」:
  1. 賴先生的貨車撞擊點,是在其左側車身後輪第一輪處。可以知道車輛進入交岔路口時,機車尚未抵達。
  2. 對照貨車的車身長度及交岔路口寬度,可知機車車頭撞擊貨車車輛左後第一輪時,貨車車頭已幾乎要駛離交岔路口。賴先生的貨車沒有義務、也不可能禮讓機車。
  3. 機車的煞車痕約5.1公尺,可知機車騎士車速甚快,而且是進入交岔路口後才煞車。
  4. 機車因為煞車不及而直接撞擊貨車,機車車頭嚴重毀損,足認機車在進入閃紅燈交岔路口時,並未依規定減速接近,也沒有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
  5. 鑑定委員會的鑑定報告,並未說明賴先生在此情狀下「未注意安全、小心通過路口」的具體情節是什麼。
  6. 所以,賴先生沒有過失。
一審法院判決:賴先生無罪。(不確定會不會上訴)
判決摘錄:(「被告」是賴先生)

兩車發生碰撞時,被告車頭已幾乎要駛離交岔路口中之網狀線,以及本案撞擊點係被害人機車車頭撞擊被告車輛左後第一輪等節以觀,本案亦難以認定被告有未注意安全、小心通過路口之過失,且鑑定意見針對本案係由被害人機車車頭撞擊被告車輛左後輪此一客觀情狀,並未說明被告在此情狀下未注意安全、小心通過路口之具體情節為何,自不能僅因被告行向為閃黃燈,遽認被告亦有過失。

檢察官起訴後,法官可以變更法條嗎?

刑事訴訟法第300條,法官可以就起訴的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引用的法條。
當然,法官變更法條也是有限制的。
(例如:起訴之基礎社會事實同一,法院已當庭告知被告所涉罪名,無礙於其防禦權之行使。)
但是以太魯閣號,李義祥的行為在審判時,會被認定是「故意」還是「過失」,還很難講。
如果之後發現有新的事證,仍有變更法條的空間。
The creator is preparing
請加入 王大明的沙龍 了解最新動態!
你的見面禮 Premium 閱讀權限 只剩下0 小時 0
354會員
115Content count
這裡的故事,淺顯、白話、正確。希望有趣。 就是大人看得懂,而且可以跟小孩分享的。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王大明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如果勞工的「通勤災害」實在不是雇主可以控制的,仍然可以向雇主求償嗎?
這篇來聊四個「包養」法律問題: 說你「被包養」可以求償嗎? 接受包養被元配抓到要還錢嗎? 妻子在家偷吃但丈夫自己也包養小三還可以求償嗎? 答應被包養卻拿錢不履約是「詐欺罪」嗎?
等這些受害人長大了,進入職場,遭到職場霸凌。同樣的,會有人質問受害人:這是真的嗎?(你的證據呢?)你為什麼不反抗?(你其實也默許了吧?)你為什麼不尋求法律救濟?(這是不是利益交換?) 你知道受害人心裡在想什麼嗎?「愚蠢的大人,為什麼只會檢討受害人,你為什麼不敢將加害人關起來?」
色情網站的重點不在於由何人架設,而是隔絕措施是否足夠讓一般人不會輕易見聞。事實上,家長對於網路使用安全,也有一定的保護責任,不能將全部教養、保護責任,完全加諸在網路經營者。否則,網路的自由度與便利性,將大受影響。
所以,我們也不能說「強制罪一定只能對人,不能對物」。 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我是一個必須持枴杖才可以出門的長者,你取走我的枴杖害我出不了門,這跟直接囚禁我有什麼區別?難道不成立「強制罪」嗎?
如果勞工的「通勤災害」實在不是雇主可以控制的,仍然可以向雇主求償嗎?
這篇來聊四個「包養」法律問題: 說你「被包養」可以求償嗎? 接受包養被元配抓到要還錢嗎? 妻子在家偷吃但丈夫自己也包養小三還可以求償嗎? 答應被包養卻拿錢不履約是「詐欺罪」嗎?
等這些受害人長大了,進入職場,遭到職場霸凌。同樣的,會有人質問受害人:這是真的嗎?(你的證據呢?)你為什麼不反抗?(你其實也默許了吧?)你為什麼不尋求法律救濟?(這是不是利益交換?) 你知道受害人心裡在想什麼嗎?「愚蠢的大人,為什麼只會檢討受害人,你為什麼不敢將加害人關起來?」
色情網站的重點不在於由何人架設,而是隔絕措施是否足夠讓一般人不會輕易見聞。事實上,家長對於網路使用安全,也有一定的保護責任,不能將全部教養、保護責任,完全加諸在網路經營者。否則,網路的自由度與便利性,將大受影響。
所以,我們也不能說「強制罪一定只能對人,不能對物」。 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我是一個必須持枴杖才可以出門的長者,你取走我的枴杖害我出不了門,這跟直接囚禁我有什麼區別?難道不成立「強制罪」嗎?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1.加權指數與櫃買指數 週五的加權指數在非農就業數據開出來後,雖稍微低於預期,但指數仍向上噴出,在美股開盤後於21500形成一個爆量假突破後急轉直下,就一路收至最低。 台股方面走勢需觀察週一在斷頭潮出現後,週二或週三開始有無買單進場支撐,在沒有明確的反轉訊號形成前,小夥伴盡量不要貿然抄底,或是追空
Thumbnail
近期的「貼文發佈流程 & 版型大更新」功能大家使用了嗎? 新版式整體視覺上「更加凸顯圖片」,為了搭配這次的更新,我們推出首次貼文策展 ❤️ 使用貼文功能並完成這次的指定任務,還有機會獲得富士即可拍,讓你的美好回憶都可以用即可拍珍藏!
  47.超支   (李舟:我好像更強了,但我不知道為什麼   馬凡暫時無暇去思考這種哲學性問題,指著場內有點擔心地問:「他們怎麼了?」   「超支了。」謝君憐看著倒下的李梓東跟半跪的溫瞳彤,「那不是李梓東現有的能力,他的能力應該僅限於改變地形,是溫瞳彤洗腦他才使得出來這種程度。」   「但就
  45.吵架   (李舟:哥哥為什麼不跟我一起去東昇堂嘛?   馬凡眼睛用力一眨,總算卡掉了這個突然強制播放的楊全人生濃縮版。   「行啊,有點功夫。」楊全臉色精彩萬分,半晌,乾脆認輸道,「楊某不是輸不起的人。」   看來早年黎蔄對他的品格教育影響還在,應該不會惱羞成怒吧。   「楊公子。」馬
Thumbnail
5月19日德州州長簽署美國至今最嚴格的墮胎法案:胎兒被偵測出心跳(通常是6週後)即禁止墮胎,開放民眾、甚至德州以外居民皆可控告,而執行墮胎手術的醫生、協助墮胎過程者都可能成為被吿。如今子宮在多方殖民者角逐後,又倒退回墮胎權元年,成為街坊鄰居也能置喙的公領域。
Thumbnail
大多數人對於「目標」的理解或想像普遍停留在單純的「設定目標,然後完成目標;再設定目標,然後再完成目標」這樣的輪迴上。事實上,「目標」最大的價值並不僅止於單純讓我們去完成而已,而是確實地推動我們往自己想要的人生方向邁進(聽起來很像廢話,但請一定要細細品味)。
Thumbnail
1.  曾經在網上看到一個熱門問題,努力的意義是什麼? 很久以前我也曾有過這樣的疑惑,尤其當你踏出校門,進入社會後,你發現所學不是忘光了就是用不上,你更加納悶,那些挑燈夜讀,起早摸黑的青春,意義到底在哪裡? 2.  十幾年前,在得知暗戀的人常去日本,以及對前途憂心等錯縱複雜的情緒下,我突然去報名學習
Thumbnail
《我出去醫下》寂寞醫生碰到兩光外送員,會擦出什麼火花呢?
Thumbnail
1.加權指數與櫃買指數 週五的加權指數在非農就業數據開出來後,雖稍微低於預期,但指數仍向上噴出,在美股開盤後於21500形成一個爆量假突破後急轉直下,就一路收至最低。 台股方面走勢需觀察週一在斷頭潮出現後,週二或週三開始有無買單進場支撐,在沒有明確的反轉訊號形成前,小夥伴盡量不要貿然抄底,或是追空
Thumbnail
近期的「貼文發佈流程 & 版型大更新」功能大家使用了嗎? 新版式整體視覺上「更加凸顯圖片」,為了搭配這次的更新,我們推出首次貼文策展 ❤️ 使用貼文功能並完成這次的指定任務,還有機會獲得富士即可拍,讓你的美好回憶都可以用即可拍珍藏!
  47.超支   (李舟:我好像更強了,但我不知道為什麼   馬凡暫時無暇去思考這種哲學性問題,指著場內有點擔心地問:「他們怎麼了?」   「超支了。」謝君憐看著倒下的李梓東跟半跪的溫瞳彤,「那不是李梓東現有的能力,他的能力應該僅限於改變地形,是溫瞳彤洗腦他才使得出來這種程度。」   「但就
  45.吵架   (李舟:哥哥為什麼不跟我一起去東昇堂嘛?   馬凡眼睛用力一眨,總算卡掉了這個突然強制播放的楊全人生濃縮版。   「行啊,有點功夫。」楊全臉色精彩萬分,半晌,乾脆認輸道,「楊某不是輸不起的人。」   看來早年黎蔄對他的品格教育影響還在,應該不會惱羞成怒吧。   「楊公子。」馬
Thumbnail
5月19日德州州長簽署美國至今最嚴格的墮胎法案:胎兒被偵測出心跳(通常是6週後)即禁止墮胎,開放民眾、甚至德州以外居民皆可控告,而執行墮胎手術的醫生、協助墮胎過程者都可能成為被吿。如今子宮在多方殖民者角逐後,又倒退回墮胎權元年,成為街坊鄰居也能置喙的公領域。
Thumbnail
大多數人對於「目標」的理解或想像普遍停留在單純的「設定目標,然後完成目標;再設定目標,然後再完成目標」這樣的輪迴上。事實上,「目標」最大的價值並不僅止於單純讓我們去完成而已,而是確實地推動我們往自己想要的人生方向邁進(聽起來很像廢話,但請一定要細細品味)。
Thumbnail
1.  曾經在網上看到一個熱門問題,努力的意義是什麼? 很久以前我也曾有過這樣的疑惑,尤其當你踏出校門,進入社會後,你發現所學不是忘光了就是用不上,你更加納悶,那些挑燈夜讀,起早摸黑的青春,意義到底在哪裡? 2.  十幾年前,在得知暗戀的人常去日本,以及對前途憂心等錯縱複雜的情緒下,我突然去報名學習
Thumbnail
《我出去醫下》寂寞醫生碰到兩光外送員,會擦出什麼火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