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專欄作家化身為女服務生。
「實在應該有人去做一些老式的新聞調查工作,你知道,就是自己實際到那些地方親身體驗看看。」有種狀況叫「自己挖坑給自己跳」,芭芭拉就這麼做了,當他和雜誌編輯討論可以寫些大眾文化題材的時候。
這個計畫在一九九八年春末到二〇〇〇年初夏執行(馬修.戴斯蒙進行
《下一個家在何方?》田野調查的十年前),要在一無所有的前提下,「找到工作,把這些工作做好,努力量入為出,使收支平衡。」
嚴格來說芭芭拉並不是真的兩手空空地出發,三次「實驗」都準備了汽車(租車費用另計)和起頭基金(一千多美金),這是他多數的同事們所沒有的。
「我只是去造訪一下這個世界,但這些人往往一輩子大部分時間都得待在裡面。」
在佛羅里達州當服務員、在緬因州擦擦抹抹、在明尼蘇達州賣東西,三段經歷的開頭都相同,想辦法找到工作和住的地方。
按照加減乘除的計算,如果能拿到七美金的時薪,也就是月收入至少一千美金,就能以五百美金的預算租屋,剩下五百美金買食物和汽油,聽起來似乎活得下去,雖然這張計算紙上不存在醫藥費和任何意外支出的空間。
第一個現實是「工作是如此廉價」,連鎖平價旅館附屬餐廳(忙起來比較不爆炸的那間)、房務員、女傭公司的時薪都不到七美金,即使用最緊繃的方式過日子,長久來說,這些工作「根本無法提供足夠的經濟支持」。
第二個現實是幾乎找不到「負擔得起的租金」,在佛羅里達州的西嶼,要不就是距離很遠(三十哩,可以從台北到宜蘭),要不就是一台拖車屋(「住在這裡的並不是真正的人,而是被裝在罐子裡的勞動力」),而且還要有額外的錢付押金才有得住。
若是湊不出押金、等不到空房,就必須花更多的錢,去住以週為單位出租的汽車旅館,或是每天付四十到六十美金的旅店。
這本書試著說一個「如何平衡收入和租金的故事」,卻發現是真的說不下去,芭芭拉最接近收支平衡的狀態,是在緬因州做兩份工作(女傭公司的到府清潔/看護之家的飲食助手)、一週工作七天。
一個人「能月復一月每週工作七天都不休息」嗎?專欄作家在短暫體驗後語帶保留地說「不確定」,我是覺得不行,然而對那些即使這樣也過得捉襟見肘的人來說,就算不行也得行。
「本身並不貧窮的人往往想像貧窮是一種過得下去的生活」,事實上「許多人的所得遠低於真正能活得下去的金額」,挨餓工作、住在車裡、生病或受傷沒有健康保險也沒錢看醫生,實在不能被歸類為「過得下去」。
在一塊錢(美金)大約等同於十分鐘汗水的世界,「如果你賺的錢根本不夠存起來,這樣下去到底有什麼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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