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是甚麼?危險又是甚麼?在今日的世界中,我們拿著書本、逛逛書店,以至電子書的出現,無不在告訴各位,看書是一個很好的休閒活動,因此我們常常會聽人對小朋友說要多看書,而不是像小朋友玩火時被父母暴打,原因很簡單,「常識」告訴我們,玩火是危險的,看書不是。那麼,書和危險這兩個詞是如何扯上關係的呢?
書是甚麼?書是知識與思想的載體;危險指甚麼?不外乎「閱讀者有危險」和「著作者有危險」。帶著這兩個理解,不妨一起看看,在以前,書是如何帶來危險的。
知識便是力量,這句說話的道理真可謂自古以來。不同的是,在現代這是句叫人讀書心靈雞湯,在古代,卻是各個統治者關乎生死存亡的議題。
公元前213年,距離秦始皇統一六國已有8年,朝堂上,李斯建議「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獲秦始皇一紙詔書同意。
簡而言之,就是政府除了醫藥、占卜、種植等「實用書籍」(在古代,占卜是很實用的啊),不是秦國官方正史的史書全部銷毀,諸子百家的書只有秦國官方才能收藏。背後的邏輯是:醫藥這些「技能書」是沒甚麼大問題的,歷史書嘛,萬一我大秦的國民看了人家趙國寫的歷史,甚麼「長平之戰為我國(趙)帶來深深傷痛」的鬼話,來個「告天七大恨」怎辦?當然是緊隨秦國說法:「長平之戰是我國史詩式大捷,是光榮的一頁」;至於百家書籍嘛,當然有參考價值的,但一般百姓可不能學,不然拿其他學說質疑我們法家治國可不好辦。
事實上在秦朝的角度看,這決定是無比正確的,最少後來推翻秦朝的各路人馬很大程度是六國舊貴族的復國軍團來的,當時他們的確有很大的仇恨,如果秦朝多挺一代讓這些人都死光光,六國復國很可能會像清中葉的「反清復明」口號一樣成為笑話。
扯遠了,回到正題,所以在古代,成為讀者本身是有一定危險的,首先你要確保你看的書不是禁書,否則你看看詩歌集都有可能受黥刑然後被拉去修長城。因為知識本身,可以是反對政權的力量,匹夫無罪,懷璧其罪,這有點像黑暗森林法則,政權無法判定哪個人讀了「壞書」以後會成為異端,只能先發制人,盡可能消滅所有不穩定因素。所謂知識無價,不只是知識的「身價」,更是獲得知識的「代價」。
你想想看,你在家中看詩歌集,突然一群官兵破門而入,把書沒收掉,然後在你臉上刺字,捉你去修長城,比你也會罵街的。所以秦始皇後來被知識分子無限攻擊也十分正常。當然,我們也可以想像,在那個懷書其罪的年代,總有不怕死的書痴,把心愛的書偷偷藏起來,才有今日許多諸子百家書作流傳下來。這不是無中生有的浪漫想像,當時一個的書痴,就把一本書偷偷藏在家中的牆壁裡。他叫伏生,他藏的書叫《尚書》。
後來統治者也學聰明了,知道單靠高壓手段很容易被罵,所以也有很多軟性手段,比如漢代獨尊儒術、唐代太宗令孔穎達修《五經正義》,背後也是一樣的方法,把官方的思想變成入仕之路,知識分子自然會「好好讀書」,不被「壞書」引誘,難怪唐太宗在看見科舉進士們時嘆道:「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當一個特立獨行的書痴,可是要冒很大的經濟風險啊。
當然,一些可憐的讀者和書,該燒的還是要燒,該弄死的還是要弄死,及至清朝統治者仍深明此道。修個《四庫全書》,「順便」怒銷大批禁書,私藏禁書甚至要死刑,這是讀者的危險。
談完書為讀者帶來的危險,再談談作者,在以往,作者和出版商也絕對是危險的工作,這也不難理解,連在「下游」的讀者也有一定的危險,著書立說者自然更加危險。這次談西方,羅馬教廷便有著名的《禁書目錄》,凡是對天主教信仰不利的著作都禁止印刷和出售,嚴重者會被帶到宗教審判所甚至處以火刑。
這個《禁書目錄》的名單,就「貼地」多了,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的書架,有沒有《禁書目錄》收藏的作者姓名,中二感滿滿。
名單包括:伏爾泰、雨果、康德、笛卡兒、哥白尼、伽利略、馬丁路德...(不能盡錄,最著名的應該是伽利略與教廷的角力吧。)
正是書本與知識無窮的力量,伴隨著無窮的危險,以上總總不由得讓我們慶幸,那個寫作、出版和閱讀也可能有危險的年代,正一步步離我們而去。
感謝一個個偷藏禁書的書痴、感謝一個個膽大包天的作者、感謝一個個傳承文化的出版社,感謝讓我生於這個自由看書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