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發這種文會不會退追,不過我來談談《大逃殺》和《模仿犯》這兩本小說。
先說《大逃殺》。其實《大逃殺》的有些觀念以現在來說很陳舊了,不過當初2000出版的時候是真的挺讓人震撼的。
當時我姐看了就跟我說「好偏激噢」。不過我從小學一入學到大學畢業,我的校園生活沒有很好,我也不想細談這件事,反正就是,我對同儕相殺這件事情沒什麼感覺,我甚至還懷疑這是否真是一種「自相殘殺」,因為我對我以外的同學還真的沒有當同伴看。
我17歲看這本小說時,思考的是這個問題。因為同學甚至都不想跟我相處,那就不存在「自相殘殺」的問題。
套用電玩《惡靈古堡》漢克的名言:「這是戰爭,生存是你的責任」。
是生是死,你自己負責就好。(好吧,又回到「關你屁事,關我屁事」的問題🤣)
現在36歲了,在看這本小說,是以一個成年人的角度看這件事情,看得角度當然是跟17歲是不一樣的。
由於每個人都是社會的一分子,所以這世界的一切都跟每個人有關。
於是這世界的規則就不會是「關我屁事」的事情。
甚至社會的一些文化也不會是「關我屁事」的事情。
我曾經在方格子的文章舉男主角在這本小說的劇情。
男主角跟主持的老師嗆聲:「如果全班不服從惡法,惡法就對我們不管用!」
主持的老師露出意味深遠的微笑說:「等一下你就知道了。」(大意是這樣)
接著怎樣就是本書的主要劇情了,我們就別暴雷了。
我思考到這段的時候,不斷地自我質問幾個問題:
「如果今天我們的社會某種文化,其實會讓社會上的人彼此傷害,但是只有遵守這個文化才能活得比較順遂,那到底要不要遵守這個文化?」
「如果今天社會的某種文化如果不遵守,會使得你的家人、朋友、情人……等,覺得你很丟臉,但是這個文化其實沒道理,那到底要不要遵守?」
這就像現在有人倡議性解放、女性性自主吧?有些女人當然同意這些觀念,因為不能因為人有某種特質就戴有色眼鏡嘛。
當然會有女人遵守傳統社會觀念,並且批評非傳統意義的女人,因為她們其實也是被逼到沒有辦法,才只能透過這種手段讓自己好一點。
雖然這本小說給了我們一個不錯的結局,但是這個結局最終只是一個理想。
當你沒得選則的時候,所有問題全是“To be, or not to be”。
最可怕的可能不會是當你身處其中你要是生是死,而是人世間的「惡法」是否應該縱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