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講得是《模仿犯》,我相信當初網飛上映的時候,應該有讀者看過這部連續劇,所以我們來談談這本小說。
這本是我在20歲剛升大學的時候看的,當時看的時候真的很震撼,這不是普通的推理小說,還點出很多社會問題,讓我覺得這種感受讓人難以言喻。
雖然這是2001年出版的小說,但是裡面的很多東西放到現在都沒有過時,我甚至覺得它是跟很多經典小說一樣,會流芳百世的小說。
但是我現在想起這本小說,我覺得耐人尋味的是網川浩一、粟橋浩美,和高井和明這三個角色。
這還是得提到我的學生時代。
我在學生時代很不受歡迎,所以很羨慕在班上受歡迎的人,縱使五專的時候分裂成各種小團體,而小團體間都會有各自的山頭,沒有誰是最受歡迎的,但是我還是很羨慕那些山頭。
我也有被那些山頭嘲笑過說「阿你看我就是做人很成功,哪像妳做人那麼失敗」,說不羨慕忌妒是不可能的,但是因為各種機遇因素,我覺得人生好難。
直到我大學畢業後,我就沒有在追求成為萬人迷這件事情。因為當我反思我的學生時代,排除大學大家各忙各所以也沒有什麼萬人迷這種情況,其實我很怕萬人迷這種人,因為我覺得他們一定有地方很噁心。
而事實上我在大學畢業後,還真的遇過讓人覺得很噁心的萬人迷,他們經常利用自己的人際優勢針對我。
被針對,怎麼辦?簡單,逃啊!世界這麼大我逃不掉嗎?
但我就納悶,這種人明明會利用自己的聲望資本去霸凌人,大家其實也看在眼裡,為什麼大家不逃?
因為這社會終究是慕強的。大家會覺得,跟酷的人在一起,自然也會讓自己覺得「我也很酷」。
相對來說,那些被酷人劃分出去的人,大家覺得不酷,甚至覺得排擠他,才酷,所以也跟著排擠他,這樣好像自己也很酷了。
但是事實上是這樣的,即使你跟酷的人在一起,跟酷的人做朋友,跟酷的人上床,跟酷的人談戀愛,而酷的人喜歡什麼,你也喜歡什麼,你如果本質不酷,你也不會變成酷的人阿!
這很耐人尋味是不是?
這就像我在之前評論外國人來亞洲找妹子玩這件事情時,我也說過,長頸鹿只是長頸鹿,就算以麒麟命名也不是麒麟。
有少數漢子和妹子覺得跟老外上床很優越……我這裡沒有批評這些人的意思,畢竟這是個人選擇。
只是想提醒的是,有時候文化交流就停留在文化交流,跟老外上床還真的沒有什麼優越的地方——至少我是看不出來。
相對來說,你覺得不酷的人,未必就真的遜。不過,如果你就算打死也不想跟遜貨交往,我也不會勸你。
只是對那些萬人迷來說,你真的酷嗎?
我這裡暴雷一下。粟橋浩美在小說裡,經常跟網川浩一在一起,因為他覺得網川很酷。
但是他跟高井和明喪命了以後,以不知情的旁人角度來看,搞不好他跟他瞧不起的高井才是同個層次的人。
那粟橋是不是算是一個很悲哀的人?而像粟橋的人,其實在社會上佔大多數不是嗎?
前一陣子,香水百合和女色狼有在限動提到女性主義。我是有私底下勸她們不要太把那些社會運動或KOL當回事,就像網川浩一在小說裡當公知,但他其實是什麼?
當然也不一定要聽我的說法,只能說這是個人選擇吧?畢竟女生會支持女性主義其實也很正常。
只是我今天想說,無論今天這個KOL是誰,你不要太把那些KOL當回事。包括我在內,無論如何,不要去當這些KOL的韭菜。
最慘的,是當炮灰,因為不管怎樣,韭菜要錢,炮灰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