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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鼎詒

行政院會15日終於通過「海洋保育法」修正草案,內含三大目標,賦予主管機關五大權限,包含可劃設海洋庇護區等,並提供全民監督二大途徑及用海單位三大保障。

▲三大目標:「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整合海洋保護區效能」、「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

▲主管機關五大權限:「劃設庇護區」、「管理保護區」、「公告禁限制行為」、「調查實施保育措施」、「派遣觀察員蒐集資料」

▲二大公民監督途徑:「吹哨者條款」及「公民訴訟」

▲用海單位三大保障:「審議會參與決策」、「庇護區兼容永續利用」及「信賴保護原則」

雖然還沒時間細看修法內容,但海保法的修法可能會與能源政策相抵,影響環評,如何找出雙方最大公約數會是最大的挑戰!

新聞網址: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2150174.aspx?fbclid=IwAR0pRLEa4rWZNT2IYFHffrXeWTYs1gCn1lvxWUwfKRL7E6INdeMPmKD2d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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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鼎詒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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