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翰福音8:7
聖經裡面有一段故事,有一些文士和法利賽人(=靠北的雞掰人)看耶穌不爽很久了,隨時都在想辦法來亂耶穌。這些靠北的雞掰人把一個討客兄的女人抓來耶穌面前,說:按照摩西律法=聖經內容=猶太民族信仰,這女人應該要被石頭打死,問耶穌要怎麼做?
耶穌平常都在跟大家說上帝愛你、會赦免你的罪,這時候如果同意大家用石頭打死那個女人,就等於自打嘴巴、而且同意動用私刑;可是如果他不同意的話,就等於違反他一直在傳教的信仰,總之不管選哪一邊他都會被這群靠北的雞掰人衝康。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然後這些靠北的雞掰人就鳥獸散了,沒人敢承認自己沒有罪、也沒人敢動用私刑。有人會問,按照當時法律規定,男女雙方都應該要被處死,為什麼只抓了這個女人過來?
去問這些靠北的雞掰人啊!為什麼他們要衝康別人,還只能拿女人當武器?你看看每次那些出來跳腳攻擊女性的蝻是哪些人,大概這就是他們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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