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美國打工回來後,我就一直很想要寫下一些東西,不過心亂如麻。
在待業的兩個月裡,我才發現一個自己小小的怪癖 --對某些事物執著到不行。
我想,你可能也會對其中幾項特別有感吧。
1. 喜歡的食物會一直吃、連續吃
2. 衣服都是類似的款式,衣櫃越來越基本色
3. 彩妝、保養品一旦愛上了就不會再換了
4. 好用的東西,即便不見還是會重買一樣的
5. 喜歡的書,過多少年都會再重新翻開
6. Oversize 一直到現在都還是我日常的穿搭風格
7. 想買某個東西,會至少放在購物車裡至少1個月
說來很好笑
但這些習慣確實在我的生命裡留下了一些軌跡,當我在各地漂流的時候仍然找得到自我。
我跟怪癖細水長流的感情不會止於此,我可以連續一個月把蔥抓餅當早餐。
高中的歷史講義我會時不時就拿起來看,看看當時認真、想要裝成大人的字跡。
《臺北女生》至今仍然是我最愛的書、最嚮往的關係。
謝謝23年來陪伴的我自己。
在此獻上我和我的怪癖,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