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業界的時候,最常聽到的就是「做不到/做得到」的論爭,有時候是技術做不到,有時候是創意沒想到。
案子大了就會從國外尋找能製作的外包,或是聘請創意指導顧問,大多數沒有什麼是真的做不到的,只有經費的考量(其實原本想說還有時間,但是這也是『加錢』就能解決XD)。
只是有時候會想,團隊做不到但是找合作夥伴就能解決了的這件事,到底這個團隊是「能做到」還是「做不到」。
像是有些外國藝人來臺灣取景拍攝也是會在臺灣找團隊,透過外國的專案管理控制臺灣的團隊來達到創意上的成果,但是臺灣好像從來也沒有這種創意,那這算「臺灣能做到」還是「臺灣做不到」。
真是太玄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