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心世界的深度描寫
小說能夠透過內心獨白、心理描寫,讓讀者直接進入角色的精神世界,這是電影電視較難做到的(除非使用大量旁白或內心獨白,但這可能影響影視作品的流暢性)。
2.留給讀者想像空間
小說留給讀者更多的想像空間,人物長相、聲音、場景等可以根據文字描述,在讀者腦海中自由建構。而影視作品則是具象化的,觀眾只能接受導演與演員的詮釋。
3.保有絕對的創作自由
小說創作基本上是個人表達,不受演員的形象、導演的風格、資本方的市場考量影響。而影視作品可能會因為市場需求、投資方意見或明星的形象考量,改變原著內容,甚至刪減某些不符合市場期待的橋段。
4.產出成本低
創作小說不需要到現場拍攝,也不用後製剪輯,可以一人作業,除了時間,產出成本幾乎為0。
在影音盛行的時代,小說要能繼續存活,我認為要做到以下四點:
1. 節奏明快,表達直接
現代人習慣於短影音、快節奏資訊,小說的敘事也需要適應這種節奏,讓讀者快速進入故事。
少用過於華麗的長句,運用簡潔而有力的文字來表達人物情感與故事推進。
2. 善用小說的內心描寫優勢
影視主要依賴畫面與演員表演來傳遞情緒,而小說可以直接帶領讀者進入角色的內心世界,這是小說最大的優勢之一。透過角色內心獨白創造「共鳴感」,讓讀者不只是觀看故事,而是體驗故事。例如,村上春樹擅長描寫孤獨的心理狀態,而東野圭吾則擅長在推理小說中加入細膩的心理變化,使故事更具層次感。
3. 發揮文字獨特的美感
影像能提供直觀的視覺衝擊,但小說能用文字創造「想像的畫面」,這種想像空間本身就是閱讀的魅力。
善用節奏感、韻律感,讓文字本身富有美感,而不只是敘事工具。例如:
重複句式可以加強情緒(如村上春樹的獨特韻律)。
極簡風格讓文字更具衝擊力(如海明威的筆法)。
詩意描述讓小說更具藝術感(如張愛玲的細膩描寫)。
4. 善用創作自由,寫出獨特內容
影視作品往往受限於市場需求和製作成本,而小說的創作自由度更大,可以挑戰大膽的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