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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啓堯

最近很喜歡喝《臺虎》。昨天晚上10點多,我下樓倒垃圾,順便去買啤酒,然後就在三民鑫天地的全家便利商店巧遇一哥。當下,我一時興起,買了三瓶酒精10%的臺虎啤酒。


可惜,一哥身體微恙,無法一起喝。但我還是把一哥按在店裡,跟一哥邊聊邊喝完一瓶。回到家,女孩兒森七七,說我怎麼去倒個垃圾倒了快一小時。這真的是我的錯,因為我沒有帶手機下樓,但又不想錯過跟一哥聊天的時間,想說等等聊完就馬上上樓,所以應該還好。結果這一聊就是一個小時。典型「有了朋友忘了老婆」的糟糕行徑。


在我進門、下跪賠罪、奉上道歉金、洗完澡之後,我把另外兩瓶10%臺虎啤酒喝光,前後總共喝了1,500CC的啤酒。隔天,也就是今天,我竟然頭暈腦鈍鈍,且還覺得非常口渴,完全就是宿醉樣。


真是感慨。30歲後,代謝變差;年近35歲,分解酒精的速度又更慢,現在都要大量喝水才能緩解宿醉,實在有點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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