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忙得糊裡糊塗的,總算還是擠出了時間接續這次的分享。
上回斷得實在有些突兀,實乃因為浪人還在處理這件鳥事所以想等了一個段落之後再跟諸位分享。(不好意思剛剛讀了本比較古味的書,有點影響了哈哈)
....
目前的事件階段先更新一下,我已經跟社會局聲請調解,目前等待信函發布下來。
回歸事件本身:
在上班首日帶我的員工塞給我一本員工守則(其實就是幾張A4紙用訂書針釘起來),要我讀完之後有問題問她。我看了一陣子,但總覺得守則的內容非常不合哩,以下舉出幾條給大家看看。
1.客人進門為幫客人確實做到「手機清潔」的門市,只要老闆現場或老闆看監控抓到沒有確實執行者「一個人罰100元」,可連續罰款。
2.報表未填完整、下班前未上傳報表至群組扣500元入公基金。
3.離職者請確實完成離職手續,無論就職多久,需七日前告知。!!未告知者扣教育訓練費6000元!!(入職後應收,但暫未收)
4.當月業績未達到基本門檻,每個月十號領薪則延至15及20號發薪,依公司規定。
這些只是其中抓出的幾條,這位頭家很愛扣錢,而且都是一張一張的鈔票面額在扣,整個員工守則我粗淺的看過就有三分之二的規則都在扣錢....而且教育訓練費六千是怎麼回事??我們根本就沒有教育訓練,只是一個比較資深一點的員工(也才剛半年資歷,這裡也有原因之後解釋)帶你稍微繞一下看店面的配置然後叫你看員工守則而已,剩下有問題偶爾問一下,要不然就是自己找答案(因為說實在的,員工基本上你問久了他們也不耐煩,本人不想上個班還看他們臉色,所以後面不問了都自己解決),整個環節也才一天,我甚至下午就自己顧店了,工作是蠻簡單沒錯,但教育費六千就完全不解??而且暫時未收之後要收的意思??這整個就是血汗工廠吧。
不過我也只能說自己當時一心只想有份簡單的工作餬口飯吃(浪人沒有太多開銷需求),再加上當時我是以不影響我寫作創作的一大需求而選擇這份輕鬆工作,所以硬著頭皮還是做了。
「能差到那兒去呢?」帶著這個想法的我當時從沒想過這份工作在不久的一個月後會帶給我水深火熱的慘痛經驗。
想聽聽各位的想法,上面的部分守則內容你看了覺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