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上說:物勒工名,意思是,器物的製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 所謂「物勒工名」是一種春秋時期開始出現的製度,指器物的製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以方便管理者檢驗產品質量。 專家由此推斷:秦國的軍工管理制度分為四級。從相邦、工師、丞到一個個工匠,層層負責,任何一個品質問題都可以透過兵器上刻的名字來查到責任人。我們已經無法知道管理的細節,但秦國的法律對失職者的懲罰是非常嚴酷的,這就是物勒工名的用意。 中國《唐律疏議》中明文記載,「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功有不當,必行其罪」。 「物勒工名」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早期階段手工業生產管理模式的具體反映,對提高手工業產品品質有重要意義。
呂氏春秋上說:物勒工名,意思是,器物的製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 所謂「物勒工名」是一種春秋時期開始出現的製度,指器物的製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以方便管理者檢驗產品質量。 專家由此推斷:秦國的軍工管理制度分為四級。從相邦、工師、丞到一個個工匠,層層負責,任何一個品質問題都可以透過兵器上刻的名字來查到責任人。我們已經無法知道管理的細節,但秦國的法律對失職者的懲罰是非常嚴酷的,這就是物勒工名的用意。 中國《唐律疏議》中明文記載,「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功有不當,必行其罪」。 「物勒工名」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早期階段手工業生產管理模式的具體反映,對提高手工業產品品質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