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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uhang L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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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銘小記:《邾公華鐘》《陳逆簋》《趙孟介壼》《越王差徐戈》

 

(一)偽銘器《邾公華鐘》


此清末傳出土於山東鄒縣,舊藏於清末潘祖蔭,今在上博,但實偽銘器,當乃清末金石家偽銘,其銘文曰:

『唯王正月初,吉,乙亥,邾公華擇厥吉金,玄鏐赤鑪,用鑄厥龢鐘,以作其皇祖皇考。曰:余畢龔威忌叔穆,不墜於厥身。鑄其龢鐘,以卹其祭祀盟。以樂大夫,以宴士庶。子昚爲之名,元器其舊哉。公眉壽,邾邦是保,其萬年無疆,子子孫孫永保用享。』

 

銘文記載了作器者是邾國的邾宣公之父邾悼公(邾公華,前555- 541年),但是卻使用了“鑄”(“ 鑄厥龢鐘”“ 鑄其龢鐘”)字,而未用春秋時代還應採用的“作”字,顯似後人偽造銘器。

 

(二)偽銘器《陳逆簋》

 

春秋時代器的《陳逆簋》的銘文裡有“冰月”的說法,這是清末金石家所知之事,如吳式芬《攗古錄金文》認為:『冰月即十一月,「冰月」當以十一月始冰得名。』因為像是講齊國故事的《晏子春秋 內篇 諫下》:「金玉之履,冰月服之,是重寒也」、『當臈冰月之間而寒…』、『冰月服之以聽朝』。而此銘器的銘文裡講作器作“作為”,應使用“作”單用一字,故此乃清末金石家所作,因偽作齊器,以齊俗用的“冰月”也入銘文,其銘文曰:

 

『冰月丁亥,陳氏裔孫逆作為皇祖大宗簋,以匄永令眉壽,子孫是保。』

 

(三)偽銘器《趙孟介壼》(趙孟庎壼,禺邘王壼,趙孟壼)

 

據傳1920年代出土於河南輝縣,目前在大英博物館,依銘文故事,乃指春秋晚期的吳國與晉國的黃池之會。研究者一般同意陳夢家的看法,此“禺”即“吳”字,而“禺邗王”就是吳王夫差。也有認為“禺”就是“遇”字,“邗王”即“吳王”。而其中的“趙孟”研究者指即“趙鞅”。不過,此銘文卻無作器者,陳夢家就疑之了,指出:『作器者無主名,西周以下,決無其例。』但不只此也,作器未用春秋時代當用的“作”字,而寫如“以為”,乃民初金石家偽造之銘文,而於是露偽。其銘文曰:

 

『禺邗王于黃池,為趙孟介,邗王之賜金,以為祠器。』

 

(四)偽銘器《越王差徐戈》兩件

 

說是1990年代,在浙江紹興出土兩件《越王戈》,其一有12字銘文曰:

『戉王差[余阝]以其鐘金,鑄其拱戟。』

 

2004年曹錦炎曾考釋之,並訂名為《越王得居戈》,釋“差[余阝]”為“佐徐”,指佐助徐國,而或認為此為越王的私名,乃是《紀年》的“初無余之”,後來研究者通訂名為《越王差徐戈》。

 

而另一件則銘文乃:

『戉邦之先王未得居作金,就差[余阝]之為王,司得居作金。差[余阝]以鑄其元甬戈,以守其邊土。』

 

其釋依研究者的看約做:越國先王得到了姑蘇的銅(按,因有研究者把“得居”釋成姑蘇),到差[余阝]繼任為王之後,拿來鑄作戈,來守疆土。曹錦炎認為得居就是允常,差[余阝]可能是某一位後來的越王。或有認為得居即勾踐,而差[余阝]就是繼勾踐為王的其子[鼠石]與。也有認為父為王翳,子為初無余(王之侯)。

 

但不論研究者如何猜謎,但是這兩件戈,一見就是今人偽造銘文的東西,因為兩件戈的銘文都在用“鑄”字談作器。第一件的銘文曰:『……鑄其拱戟』;第二件戈的銘文曰:『…鑄其元甬戈…』。若是勾踐及其子都是時當春秋時代,而即如王翳及初無餘也在戰國中期時之作器,延續殷商及西周,都應是使用“作”字於作器之用字,此兩戈誤用了“鑄”字,實乃1990年代偽造而再出土之之偽銘戈而已,全無討論價值,因為內容都虛妄不實,乃偽造者腦中的臆想。(202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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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銘小記:《邾公華鐘》《陳逆簋》《趙孟介壼》《越王差徐戈》

 

(一)偽銘器《邾公華鐘》


此清末傳出土於山東鄒縣,舊藏於清末潘祖蔭,今在上博,但實偽銘器,當乃清末金石家偽銘,其銘文曰:

『唯王正月初,吉,乙亥,邾公華擇厥吉金,玄鏐赤鑪,用鑄厥龢鐘,以作其皇祖皇考。曰:余畢龔威忌叔穆,不墜於厥身。鑄其龢鐘,以卹其祭祀盟。以樂大夫,以宴士庶。子昚爲之名,元器其舊哉。公眉壽,邾邦是保,其萬年無疆,子子孫孫永保用享。』

 

銘文記載了作器者是邾國的邾宣公之父邾悼公(邾公華,前555- 541年),但是卻使用了“鑄”(“ 鑄厥龢鐘”“ 鑄其龢鐘”)字,而未用春秋時代還應採用的“作”字,顯似後人偽造銘器。

 

(二)偽銘器《陳逆簋》

 

春秋時代器的《陳逆簋》的銘文裡有“冰月”的說法,這是清末金石家所知之事,如吳式芬《攗古錄金文》認為:『冰月即十一月,「冰月」當以十一月始冰得名。』因為像是講齊國故事的《晏子春秋 內篇 諫下》:「金玉之履,冰月服之,是重寒也」、『當臈冰月之間而寒…』、『冰月服之以聽朝』。而此銘器的銘文裡講作器作“作為”,應使用“作”單用一字,故此乃清末金石家所作,因偽作齊器,以齊俗用的“冰月”也入銘文,其銘文曰:

 

『冰月丁亥,陳氏裔孫逆作為皇祖大宗簋,以匄永令眉壽,子孫是保。』

 

(三)偽銘器《趙孟介壼》(趙孟庎壼,禺邘王壼,趙孟壼)

 

據傳1920年代出土於河南輝縣,目前在大英博物館,依銘文故事,乃指春秋晚期的吳國與晉國的黃池之會。研究者一般同意陳夢家的看法,此“禺”即“吳”字,而“禺邗王”就是吳王夫差。也有認為“禺”就是“遇”字,“邗王”即“吳王”。而其中的“趙孟”研究者指即“趙鞅”。不過,此銘文卻無作器者,陳夢家就疑之了,指出:『作器者無主名,西周以下,決無其例。』但不只此也,作器未用春秋時代當用的“作”字,而寫如“以為”,乃民初金石家偽造之銘文,而於是露偽。其銘文曰:

 

『禺邗王于黃池,為趙孟介,邗王之賜金,以為祠器。』

 

(四)偽銘器《越王差徐戈》兩件

 

說是1990年代,在浙江紹興出土兩件《越王戈》,其一有12字銘文曰:

『戉王差[余阝]以其鐘金,鑄其拱戟。』

 

2004年曹錦炎曾考釋之,並訂名為《越王得居戈》,釋“差[余阝]”為“佐徐”,指佐助徐國,而或認為此為越王的私名,乃是《紀年》的“初無余之”,後來研究者通訂名為《越王差徐戈》。

 

而另一件則銘文乃:

『戉邦之先王未得居作金,就差[余阝]之為王,司得居作金。差[余阝]以鑄其元甬戈,以守其邊土。』

 

其釋依研究者的看約做:越國先王得到了姑蘇的銅(按,因有研究者把“得居”釋成姑蘇),到差[余阝]繼任為王之後,拿來鑄作戈,來守疆土。曹錦炎認為得居就是允常,差[余阝]可能是某一位後來的越王。或有認為得居即勾踐,而差[余阝]就是繼勾踐為王的其子[鼠石]與。也有認為父為王翳,子為初無余(王之侯)。

 

但不論研究者如何猜謎,但是這兩件戈,一見就是今人偽造銘文的東西,因為兩件戈的銘文都在用“鑄”字談作器。第一件的銘文曰:『……鑄其拱戟』;第二件戈的銘文曰:『…鑄其元甬戈…』。若是勾踐及其子都是時當春秋時代,而即如王翳及初無餘也在戰國中期時之作器,延續殷商及西周,都應是使用“作”字於作器之用字,此兩戈誤用了“鑄”字,實乃1990年代偽造而再出土之之偽銘戈而已,全無討論價值,因為內容都虛妄不實,乃偽造者腦中的臆想。(202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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